行政复议吧 关注:123贴子:175
  • 6回复贴,共1

复议机“关”的负责人,与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分别是谁啊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复议法
旧:第三十一条 ……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新:第六十二条 ……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请问:复议机“关”的负责人,与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分别是谁啊?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应该是司法局局长吧。
谢谢


IP属地:山东1楼2024-06-17 10:50回复
    垃圾复议,一点用没有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4-06-19 18:24
    回复
      行政复议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比如部委。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6-23 23:51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