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用再创作否定原作”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可以从几个角度来论述:
1. 读者的主体性:在后现代文学理论中,读者的主体性被强调。读者不再是被动的接收者,而是能够主动地参与到作品的意义构建中。读者的再创作是对作品的一种新生,是作品意义不断演变的证明。
2. 作品的开放性:罗兰巴特提出的“可写文本”概念认为,作品是开放的,读者有权参与进来,与之对话。读者的再创作是响应作品开放性,是一种积极的作品参与。
3. 作者意图的局限性:作者在创作时可能有特定的意图,但这些意图并不能成为约束读者阅读的枷锁,也不能用既定的故事损害读者的情感体验。作品一旦完成,作者的控制力就结束了,作品便应当全权被交由读者评判与处置了。掌握作品的读者便有权利解读和再创作否定与超越作者既定的故事。这样做树立了读者的主体性地位,更能够满足我们文化产品消费者的需求,更符合我们我们的利益。这种做法不仅合理,而且是文学创作和接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再讲一下“作者之死”的概念。当作者把作品发表后,他就不再占据着被认可、被歌颂或者被崇拜的位置,因为这部作品的好坏还没有结论,即便结论就是一篇好作品,也不应该占据主体的位置。他的作品应该交给读者评判、诠释、颠覆或重构了。
厂商只是作为世界的观测者来描述这个世界,而不是故事的操纵者,而这被厂商所观察的世界,现在已经被极大的扭曲,错误的描述与传达了。可这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故事,我们才是故事的真实操纵者,需要相信的只有自己的“心”。
用自己、大家的创作,来延续自己心中的世界,厂商信不过,所以我们自己相信自己就行,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将一切从表象中解构出来再于心中重新建构起来,我们就会得以新生。
玩家应该团结起来建立属于玩家自己的社区,不依附官方而生的社区,以男性玩家为绝对的中心,这是ba社区能发展到今日的基石。某些群体上桌吃饭只会把锅抢走再掀桌子,所以不能让这些生物上桌吃饭。
这个社区应该有独自、被加入的成员所认可的规则。而不是随着厂商的碰圈来被各位所不接受的群体入侵。厂商的行为和承诺,都是不可预测和虚无缥缈的。所以不需要官方的背书,应该自己为自己背书,相信自己是唯一的存在!或者我们以这种思想存在,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关于各位作者,或者有意愿成为作者的各位,为了自己的世界而创作吧,各位自己写的剧情,绝对比厂商的要好。官方剧情的文笔再好,也只是为了包装出精美的商品,是被商业和资本的逻辑所牵扯的,一触即溃的假象而已,没有对于角色的爱。
望大家都能找到心中的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