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怕员工知道的劳动法基本常识,快看看有没有遇到:1、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2、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但公司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通过仲裁申请解除竞业限制。4、口头劝退属于违法辞退,公司得支付2N的经济赔偿金,离职时千万不要轻易签署公司给的任何离职材料!5、公司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要是不同意的情况下硬要解除,需支付2N经济赔偿金。6、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7、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最低可享受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最低可享受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最低可享受年休假15天。累计工作年限包括现单位和以前单位的工作年限。8、无理由降薪违法,属于克扣劳动报酬,可以申请仲裁并要补偿金。9、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期满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后离职,无需公司批准。10、即使只上一天班就离职也有工资,上几天班拿几天工资。1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需为员工参加社保。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法定义务,即使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也仍然需参保。12、用人单位强制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如果因此被降薪或者开除,都可以获得赔偿。13、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图片][图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