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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咸新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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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各镇街:
按照西咸新区2024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西咸新区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经考核符合所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024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聘任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5.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工程技术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
(三)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1.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工程师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
(3)不符合职称认定的硕士研究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可申报工程师。
评审条件中所称学历是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2条(含)以上;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1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收录均须提交相关期刊官方指定网站检索照片;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航空宇航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在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空中交通管理、机场工程及运行、通用航空等工作岗位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技术、设备改进、成果转化、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等,取得较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获得相关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五)凭职业资格申报或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
1.工程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认定相应层级的职称,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六)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近4年(含2024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具体要求参照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相关通知,申报时需提交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工作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七)外语、计算机条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其中航空宇航领域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空中交通管理、机场工程及运行和通用航空专业的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对外语应用的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在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延迟3年申报;
5.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全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期间该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6.在西咸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且无现岗位工作业绩的,或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近1年无新的工作业绩的不得申报。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认定。符合职称资格认定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审工作管理权限,在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或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认定。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档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海外回国或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在西咸新区工作1年以上的海外回国、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满足相关条件下视其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申报职称评审,其在境外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条件。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四)评审政策倾斜
1.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
2.乡村振兴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申报。其中,初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下方式,中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上方式。
(一)初级职称评审线下申报要求
1.按照属地和归属原则经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各镇街审核汇总后,将参评人员评审材料、推荐函及参评人员名册报送至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秦创原人才大市场4楼)参加评审。
2.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4日,请各单位职称负责人按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中级职称评审线上申报要求
1.个人申报(9月2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登陆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资格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2.单位审核公示(9月14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或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岗位空缺证明,上传至申报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
(2)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及各镇街通过申报系统对管辖范围内各用人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审核合格后通过申报系统向“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职改办)”送审。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新城(单位)盖章版推荐评审函,生成JPG格式文件,一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并将盖章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x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附件3)及本单位推荐评审函原件报送至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秦创原人才大市场4楼)。
3.评审公示
西咸新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各镇街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向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申请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主管单位申请本单位申报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时建议使用谷歌、搜狗浏览器,或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2。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四)申报材料时限要求。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4年9月2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论文。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
(五)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收取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七)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各镇街要及时准确解答申报人员的政策咨询,并做好与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的沟通协调工作。
联系方式:029-33585882、33681505
技术支持:609405417@qq.com
附件:1.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2.工程师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填报要求
3.(xx单位)工程师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1
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为确保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报人员及审核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报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 份;
2.单位推荐函;
3.单位公示结果文件;
4.诚信承诺书;
5.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2024年1-7月份社保缴费证明);
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截止时间须为2024年12月31日,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
7.继续教育学时打印成绩单;
8.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任现职期间的工作成果、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原件由工作单位负责审核,并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时只报申报材料复印件。第2至10项内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并用纸质封面、封底,封面标注“评审材料”字样及申报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二、装订要求
材料袋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要求竖向开口、牢固结实、可封口、不易破损。档案袋封面张贴《评审材料目录表》(须单位审查盖章),两侧及底部张贴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名称)。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完全按照原表格式双面打印、装订,不得改动表格格式、内容。“呈报单位意见”栏由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或各镇街签署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新区各有关单位、各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或各镇街审核汇总后,将参评人员评审材料、《(XX单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告(函)》(事业单位须注明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空缺岗位) 、《陕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四、其他
1.《陕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申报材料封面和申报材料中申报专业必须保持一致。
2.评审所需的相关表格资料等均可在西咸新区官方网站、西咸人才下载。
附件2
工程师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填报要求
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职称评审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陆网上职称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通过系统报送的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一、注册登录相关问题
1.各单位在提交资料前,请认真学习评审通知和操作手册,严格、规范完成填报工作。
2.个人用户选择“注册个人用户”—跳转到陕西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政务服务网的注册,然后在政务服务网登录—登录后跳转到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推荐单位页面—选择本人推荐单位并填写推荐单位授权码后完成注册(单位授权码:由本人工作单位提供)。
3.进入“职称申报项目”页面,选择《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咸新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编码单位:填写“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二、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及文件上传规则
1.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均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2.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蓝色背景。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3.证件电子图片。
(1)身份证:上传完整的正、反面两张。
(2)学历及学位证书:上传清晰完整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截止时间须为2024年12月31日,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
(3)职称证书: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
(4)职(执)业资格证书:上传清晰完整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上传完整的注册证书。
(5)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上传清晰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
(6)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清晰“基层、援藏、援疆、援青、扶贫挂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资料。
系统中带红色*的项目为必传项,若有其它相关证件材料,可根据需要选择上传。
三、电子化材料填报要求
1.本专业工作年限:务必填写,指本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2.关于各类单位信息的填写:“推荐单位”指分配授权码的单位(在列表中选择);“编码单位”指推荐单位的主管单位和部门(在列表中选择);“工作单位”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全称(与工作单位公章一致)。
3.参加工作日期:必须如实填写。
4.持何职业资格(或一体化)证书: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中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的,不涉及的不用填写。
5.申报职称:此项直接选择“工程师”。
6.资格确认:进行职称确认时勾选,并在“资格确认”处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在“证件电子图片”的“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模块上传原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不涉及此类问题的人员直接选择“否”。
7.照片、学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信息须如实填报。
8.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正常参加评审的人员按时间段分行填写。例如:
XX年XX月--XX年XX月 XX单位(公司)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
XX年XX月至今 XX单位(公司)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
符合各类倾斜政策的人员简历中一定要注明,例如: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援藏等,并在简历最下方,请另起一行,将享受的相应倾斜政策标注清楚。
9.任职期间奖励情况:奖励情况要如实填写、简明扼要,应分项、分行填写。
10.任期内科研成果:填写符合《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咸新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对应证明材料须在“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任命)等。
11.专业论文、论著:根据项目要求,规范填写。
12.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业绩,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控制在1200字以内。
13.证件电子图片:“职称外语证书”和“职称计算机证书”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是否上传,不做统一要求。
14.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下载后由参评人员签字、推荐单位盖章、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处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24年1-7月份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2)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扫描件: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专业论文、论著:
论文:上传论文完整的封皮、目录、正文原件扫描件提供检索报告、查询网址、截图。
论著:上传论著完整的封皮、目录、扉页原件扫描件提供查询网址、截图(合著如未体现完成字数,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证明材料)。
(4)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对应上传能反映所填各项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和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印证材料,电子化图片下请标注项目名称,多张图片的标注序号(例:某重点工程佐证材料1,某重点工程佐证材料2)。仅上传工作照片、文件封面等无法体现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按各项要求准确填写,继续教育学时统一上传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的学时,打印时需按照年度打印,并按照年度顺序上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要写清楚公示时间(如:2024年*月*日-*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及公示结果。
2.评聘结合的单位,请务必上传空岗信息;未实行评聘结合的单位写明情况即可,此项必须填写。
3.上级退回需要补充材料的,需要逐级退回给个人才能补充材料再次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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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8-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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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好复杂啊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8-1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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