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枢纽是航空运输服务体系的核心节点,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指导意见》提出,牢牢把握国家对特定地区的战略定位,加强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打造2至3家世界级超级航空承运人,加快推进“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
强化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提升成都、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等7个国际航空枢纽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提升大连、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长沙、南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

强化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提升成都、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等7个国际航空枢纽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提升大连、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长沙、南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