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能否意识到问题的适可而止程度?如果不能能否意识到问题的足够程度?
2-对于不能意识到的问题,是否会回到事物的“唯物解释和方案/唯心解释和方案”里作答?
3-将对类似上述问题的“意识能力”归类为“解商”,可以帮助大家理解“解决和解释问题的能力”和“利用智力寻找成熟解”和“利用情绪和情势寻找局部解”
不知道是否专业,是否合理。
(扩展:4里面的“局部解”,其实很想起名为“社科权力解”,“权力”的本质指的是能实现人们普遍愿景/无漏/无咎/无悬念的统计想法。)
2-对于不能意识到的问题,是否会回到事物的“唯物解释和方案/唯心解释和方案”里作答?
3-将对类似上述问题的“意识能力”归类为“解商”,可以帮助大家理解“解决和解释问题的能力”和“利用智力寻找成熟解”和“利用情绪和情势寻找局部解”
不知道是否专业,是否合理。
(扩展:4里面的“局部解”,其实很想起名为“社科权力解”,“权力”的本质指的是能实现人们普遍愿景/无漏/无咎/无悬念的统计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