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报中逼停的情节,个人观点,如下图所示:出现堵车,一车开到逆向道上试图加塞,与对向车相遇之后,是无法倒入原本车道的,因为大堵车,大家都搁那堵着排着,谁能给插队加塞的车让位置呢?而你一个逆行车辆加塞失败要往后倒,对向正常行驶车辆当然要往前上,任何人任何司机都会往前上。所以,逆行车回不到原来车道,并在倒车过程中与原来车道上的车发生剐蹭,在法律上怪不得对向车,在事理上也怪不到人家,就算退一万步 ,从人情的角度看,抛开事实不谈,也怪不着人家。说的再明白一点,就算人家男司机停下不动,等你倒回进原来车道再走,你该刮也得刮,跟人家停车或者往前上,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我个人观点(仅为个人观点),就是被打那男的一点错都没有,通报中将车辆剐蹭的一部分原因归结于男子前顶,是有失公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