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进口注意事项
预包装进口清关流程
预包装进口清关
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
一、什么叫预包装食品?
1、 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称为预包装食品。
2、新增加内容: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500px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配料清单中可以使用的类别归属名称”: 新增加了集团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或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的标示要求。 新增加了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类别。
3、哪些内容必须标注 《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19124333687)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
(1)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
(3)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4)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
(5)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
(6)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7)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
(8)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9)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10)辐射食品及使用相关配料的应在标识中注明。
(11)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如实标注。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需要准备的单证:
1、箱单 发票 合同 提单
2、外文标电子版及中文翻译件
3、食品收货人备案
4、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范围
5、进出口权等
6、原产地原产地证
7、原产地卫生证
8、第三方检测报告
9、生产日期证明
说起进口预包装进口的中文标签,目前进口预包装食品已经取消了标签备案环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降低了通关环节当中的标签监管,相反,我们再进口预包装食品清关时一定要注意中文标签:
1、仔细申核标签格式版面。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且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标示,确保标示内容的齐全性和规范性,仔细申核标签标注的关键性指标。
2、进口商应在进口前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食品添加剂、营养标签等项目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标示内容真实、准确。必要时,可开展符合性检測进行验证。
3、整理好完备的标签资料备查。
4、提前对含量进行审查,预包装食品进口需要是产品的含量符合国家的GB标准。
三、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清关操作流程:
1、发货人备案;
2、出口商备案以及生产商备案;
3、中英文标签;
4、货物到港,码头正本提单换单;
5、进口报检,出通关单,商检查验;
6、进口货物报关;
7、海关审单,出税单;
8、人工审单(税单);
9、货物缴税;
10、货物放行;
11、商检查货,抽样检验;
12、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
四、预包装零食进口清关过程操作注意事项:
1、进口商必须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
2、进口商需向国家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3、所指预包装食品进口首先办理标签的咨询报告取得认监委的合格进口允许。
4、产品得到允许后发货需办理标签备案。
5、寻求报关公司代理为其进行办理商检抽样报关等事宜。
6、取得中国检验检疫局的合格证书,产品加贴中文标签即可出售。
156**2109**5032(微信同步)
预包装进口清关流程
预包装进口清关
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
一、什么叫预包装食品?
1、 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称为预包装食品。
2、新增加内容: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500px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配料清单中可以使用的类别归属名称”: 新增加了集团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或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的标示要求。 新增加了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类别。
3、哪些内容必须标注 《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19124333687)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
(1)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
(3)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4)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
(5)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
(6)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7)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
(8)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9)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10)辐射食品及使用相关配料的应在标识中注明。
(11)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如实标注。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需要准备的单证:
1、箱单 发票 合同 提单
2、外文标电子版及中文翻译件
3、食品收货人备案
4、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范围
5、进出口权等
6、原产地原产地证
7、原产地卫生证
8、第三方检测报告
9、生产日期证明
说起进口预包装进口的中文标签,目前进口预包装食品已经取消了标签备案环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降低了通关环节当中的标签监管,相反,我们再进口预包装食品清关时一定要注意中文标签:
1、仔细申核标签格式版面。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且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标示,确保标示内容的齐全性和规范性,仔细申核标签标注的关键性指标。
2、进口商应在进口前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食品添加剂、营养标签等项目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标示内容真实、准确。必要时,可开展符合性检測进行验证。
3、整理好完备的标签资料备查。
4、提前对含量进行审查,预包装食品进口需要是产品的含量符合国家的GB标准。
三、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清关操作流程:
1、发货人备案;
2、出口商备案以及生产商备案;
3、中英文标签;
4、货物到港,码头正本提单换单;
5、进口报检,出通关单,商检查验;
6、进口货物报关;
7、海关审单,出税单;
8、人工审单(税单);
9、货物缴税;
10、货物放行;
11、商检查货,抽样检验;
12、商检局出检验检疫卫生证
四、预包装零食进口清关过程操作注意事项:
1、进口商必须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
2、进口商需向国家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3、所指预包装食品进口首先办理标签的咨询报告取得认监委的合格进口允许。
4、产品得到允许后发货需办理标签备案。
5、寻求报关公司代理为其进行办理商检抽样报关等事宜。
6、取得中国检验检疫局的合格证书,产品加贴中文标签即可出售。
156**2109**5032(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