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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法中“双罚”和拘留涉及的4类人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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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学习新固废法的时候,经常看到企业发生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除对企业处以罚款外,还会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或拘留,那么,你知道这4类人到底都指哪些人吗?
首先我们来看法定代表人:是指公司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是主要负责人:是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第三个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对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具有一定管理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四个是其他责任人员:是指包括具体实施违法行为,或对违法起到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能是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可能是普通职工,包括聘任、雇佣人员。
来源:环保微课堂


IP属地:河北1楼2024-09-19 10: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