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写的,代为转述
“二十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垂死的帝国主义阶段,马赫主义思潮在西方泛滥。这一方面反映了资产阶级走向没落时需要相对主义来麻痹人民……”
“拿时空观来说,只有感觉经验中的相对时空,你有你的时空,我有我的时空,一万个人就有一万种时空,又怎么可能建立起统一的时空理论呢?一切都“相对”了,没有了赖以比较的东西,就连说话的人本身也否定了。”
可笑至极,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相对主义,这是完全的无知,最低能的误认,就像物理学家兼哲学家丁苟所言“根据相对性原理,一切都是相对的”,确实可以说“相对之中有绝对”,但是什么是相对的,什么是绝对的,这只有科学实验会告诉你,而不是纯粹思辨可以得知的。作者拿黑格尔主义冒充唯物辩证法,是有什么险恶用心!
只引爱因斯坦说世界是一个“大而永恒的谜”(《自述》1946),就说爱因斯坦特别赞颂休谟的不可知论,但是他在别的地方又说过“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论科学》1931),而所引那句话前面又有说世界“离开我们而独立”,后面又有说“至少部分地是我们的观察和思维所能及的。”所以对此,我认为爱因斯坦这里是在表述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因为我们知道人在某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只能认识到相对的真理,只有在人的无限的前进过程中人们才能最终通达绝对真理,人的认识过程是无限的。爱因斯坦说的没那么清楚明白罢了。
作者说爱因斯坦否认事物的客观属性,把外部世界看成“感觉印象的复合”,全是歪曲!完整的语句明明是“我们头脑里任意取出某些反复出现的感觉印象的复合”(《物理学和实在》1936.3),请注意这边说的是头脑里,而不是实在的客体本身,作者也知道他曾说过“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麦克斯韦对物理实在观念发展的影响》1931)不过这似乎只是——作者认为的——爱因斯坦的早期思想罢了,后来受了休谟和马赫影响之后,就向先验论过渡了,作者又说爱因斯坦认为人的认识从“理性”经过自由创造而到“实在”,说什么他认为把‘实在的存在’赋予有形物体,可惜我翻找原文之后看到的只是创造“实在的外在世界”这一概念,而不是创造实在的外在世界本身,作者故意混淆这两者,到底是何居心!并且又怎么解释这句话∶“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巨大的世界,它离开我们人类而独立存在”,这是1946年爱因斯坦写的《自述》里的一段话,如果说1936年爱因斯坦就已经从唯物论者转向唯心论者,那这句就完全没法解释了。可笑的是作者接下来就已经开始没有逻辑的乱说了∶爱因斯坦把“绝对精神”和“我的信仰”揉和在一起,构成了他的“实在”。那我们是否可以指责爱因斯坦的概念自由创造说呢?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可以说可以的,不过爱因斯坦说这话只是为了表示概念并不等于且高度独立于感觉印象的总和,而他也承认概念的最初起源——感觉经验,概念的最终正确性,对他来说也只能是和经验相联系起来才能知道。“我完全不相信人类会有那种在哲学意义上的自由。每一个人的行为受着外界的强制,而且要适应内在的必然。”(《我的世界观》1930)这是爱因斯坦对自由意志的阐释,这样就完全可以看出他决不是什么主观唯心的唯意志论者,至于他是不是机械决定论的形而上学,在自然领域中,他绝对是,社会领域是否本人还没找到可靠的论证资料,还要加以考察。那我为什么前面说可以指责一部分呢?因为在相当程度上,爱因斯坦的言说及所用的术语确实是杂乱的和模糊的,可以说爱因斯坦还是在相当程度上不知道理性之所以可靠是因为来自感性,作者指责爱因斯坦不懂辩证法的认识论,徘徊于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这是唯一说的过去的。当然我也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小瞧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和相对独立性,因为有很多数学学科都不是直接从实践中产生出来的,而是从之前的理论框架中导出的,虽然整个的来说数学的发展仍是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
“二十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垂死的帝国主义阶段,马赫主义思潮在西方泛滥。这一方面反映了资产阶级走向没落时需要相对主义来麻痹人民……”
“拿时空观来说,只有感觉经验中的相对时空,你有你的时空,我有我的时空,一万个人就有一万种时空,又怎么可能建立起统一的时空理论呢?一切都“相对”了,没有了赖以比较的东西,就连说话的人本身也否定了。”
可笑至极,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相对主义,这是完全的无知,最低能的误认,就像物理学家兼哲学家丁苟所言“根据相对性原理,一切都是相对的”,确实可以说“相对之中有绝对”,但是什么是相对的,什么是绝对的,这只有科学实验会告诉你,而不是纯粹思辨可以得知的。作者拿黑格尔主义冒充唯物辩证法,是有什么险恶用心!
只引爱因斯坦说世界是一个“大而永恒的谜”(《自述》1946),就说爱因斯坦特别赞颂休谟的不可知论,但是他在别的地方又说过“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论科学》1931),而所引那句话前面又有说世界“离开我们而独立”,后面又有说“至少部分地是我们的观察和思维所能及的。”所以对此,我认为爱因斯坦这里是在表述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因为我们知道人在某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只能认识到相对的真理,只有在人的无限的前进过程中人们才能最终通达绝对真理,人的认识过程是无限的。爱因斯坦说的没那么清楚明白罢了。
作者说爱因斯坦否认事物的客观属性,把外部世界看成“感觉印象的复合”,全是歪曲!完整的语句明明是“我们头脑里任意取出某些反复出现的感觉印象的复合”(《物理学和实在》1936.3),请注意这边说的是头脑里,而不是实在的客体本身,作者也知道他曾说过“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麦克斯韦对物理实在观念发展的影响》1931)不过这似乎只是——作者认为的——爱因斯坦的早期思想罢了,后来受了休谟和马赫影响之后,就向先验论过渡了,作者又说爱因斯坦认为人的认识从“理性”经过自由创造而到“实在”,说什么他认为把‘实在的存在’赋予有形物体,可惜我翻找原文之后看到的只是创造“实在的外在世界”这一概念,而不是创造实在的外在世界本身,作者故意混淆这两者,到底是何居心!并且又怎么解释这句话∶“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巨大的世界,它离开我们人类而独立存在”,这是1946年爱因斯坦写的《自述》里的一段话,如果说1936年爱因斯坦就已经从唯物论者转向唯心论者,那这句就完全没法解释了。可笑的是作者接下来就已经开始没有逻辑的乱说了∶爱因斯坦把“绝对精神”和“我的信仰”揉和在一起,构成了他的“实在”。那我们是否可以指责爱因斯坦的概念自由创造说呢?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可以说可以的,不过爱因斯坦说这话只是为了表示概念并不等于且高度独立于感觉印象的总和,而他也承认概念的最初起源——感觉经验,概念的最终正确性,对他来说也只能是和经验相联系起来才能知道。“我完全不相信人类会有那种在哲学意义上的自由。每一个人的行为受着外界的强制,而且要适应内在的必然。”(《我的世界观》1930)这是爱因斯坦对自由意志的阐释,这样就完全可以看出他决不是什么主观唯心的唯意志论者,至于他是不是机械决定论的形而上学,在自然领域中,他绝对是,社会领域是否本人还没找到可靠的论证资料,还要加以考察。那我为什么前面说可以指责一部分呢?因为在相当程度上,爱因斯坦的言说及所用的术语确实是杂乱的和模糊的,可以说爱因斯坦还是在相当程度上不知道理性之所以可靠是因为来自感性,作者指责爱因斯坦不懂辩证法的认识论,徘徊于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这是唯一说的过去的。当然我也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小瞧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和相对独立性,因为有很多数学学科都不是直接从实践中产生出来的,而是从之前的理论框架中导出的,虽然整个的来说数学的发展仍是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