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散养五保户田凤章并非是精神病患者,只是常在街上大骂村书记不给群众办事说得也都是大实话,7月10日被近亲属送到滦州安定医院至今没有回家,把田凤章手机带回没人接听电话,安定医院也不准探视。我打电话给滦州民政局,后让打7189116救助科电话,打了数次才打通说明情况后救助科不但不受理还说都是镇民政办的事儿,救助科的救助两个字怎样解释?不应该对应该救助人员施行救助吗?把不是精神病患者的散养五保人员送进精神病院剥夺了他的合法权益,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又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一个国家部门就没有监管救助的责任和义务吗?民政局局长唐山市民政局都支持滦州民政科这观点吗?现代骗取国家医保资金事件屡见不鲜,为什么不核实一下?请求民滦州市政局认真对待田凤章被送进安定医院事件,安定医院能拿出田凤章是精神病患者鉴定证书吗?治疗三个多月有疗效吗?监护人连田凤章电话都不接能算是监护人吗?所谓监护人敢于承担恶意遣送的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