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岱勒新材: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杨辉煌先生于2024年10月31日与湖南华洲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湖南华洲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洲1号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6.46元/股的价格向华洲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655,64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5.11%。
其中段志明先生转让股份数量为1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655,64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4.09%;
杨辉煌先生转让股份数量为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655,64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02%。
转让总价款为125,97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与湖南华洲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湖南华洲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的“2、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之2.3项内容”做了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内容:
2.3 受让方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次协议转让做出过户完成确认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
变更后内容:
2.3 受让方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次协议转让做出过户完成确认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
本补充协议是对《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上述条款存在变更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余内容不存在变动。
双方将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二、华凯易佰: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4 年 9 月 25 日,罗晔女士与胡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分别签署《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罗晔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3,286,559 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7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胡范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3,935,420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91%)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庄俊超先生。
截至2024年11月14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汇川技术: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赠与协议》暨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
2021 年 9 月 18 日,朱兴明先生与其女儿朱瀚玥女士签署了《赠与协议》,朱兴明先生为体现对其女儿的关爱,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20,602,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7%),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21.7029%股权的全部财产权益无偿赠与给其女儿朱瀚玥女士。
朱瀚玥女士在《赠与协议》中承诺,因受赠股票及受赠股权而取得的表决权,将无条件委托给朱兴明先生行使。
前述汇川投资 21.7029%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20,602,113 股公司股份尚未转让。
公司收到朱兴明先生的《告知函》,因履行《赠与协议》需要,朱兴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女儿朱瀚玥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由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股份锁定比例限制等原因,剩余部分将于后续年度择机转让)。
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前,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5,59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持有汇川投资 21.7029%股权;
朱瀚玥女士持有汇川投资21.7029%股权。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后,朱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4,59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持有汇川投资 21.7029%股权;
朱瀚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持有汇川投资 21.7029%股权。
根据《赠与协议》,朱瀚玥女士同意将因受赠股票及受赠股权而取得的表决权无条件地委托给朱兴明先生行使。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朱兴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