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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区刘寨办事处同乐社区:物业收费无手续 业主当然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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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惠济区刘寨办事处同乐小区发生物业与业主冲突事件。11月21日下午,同乐小区物业没有合法手续收停车费,业主拒绝交停车费引发冲突。业主不缴费的理由比较充分,首先该物业入住同乐小区不合法,没有得到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仅仅是自管会和社区引进的物业。其次当事人在2015年为了响应惠济区委区政府淘汰黄标车号召,把自己的轿车报废充当刘寨办事处淘汰黄标车指标,经济损失大,一辆车仅仅得到三百多元,并且缴纳报废车辆五千多元罚款。当时刘寨办事处及同乐社区领导要求“特事特办”同意报废轿车损失及缴纳的五千多元罚款冲抵物业费,社区领导承诺永远不让当事人缴费,如今九年过去,新引进的物业不认账,逼迫交停车费,目前社区新任领导不理旧账,不处理遗留问题,导致矛盾升级发生冲突,造成极坏影响。

物业公司报警,下午2点45分刘寨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
物业将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物业违法收停车费。小区公共区域是业主的,为什么业主的车不能停在自己的小区?这种恶劣行为必须严惩。物业公司缺乏契约精神,只收钱不干活,让业主无法享有应得的权益。入住同乐小区不合法、楼梯无人打扫,小区垃圾遍地,小区环境脏乱不堪,业务经理嚣张跋扈等等导致大多数业主不满。
尤其收取停车费更大意见,半个小时免费,隔夜收费20元。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小时内免费,超过一小时加收一元,最多不能超过10元。如果小区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物业收取停车费是损害业主利益是、违法行为。

物业经理的嚣张跋扈要打业主的底气从何来!谁在为物业撑腰?谁是物业的保护伞?
物业公司是为了服务居民而存在,否则就没有必要在小区设立物业,刘寨办事处同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素质低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对待业主嚣张跋扈,甚至要殴打业主,这样的物业就不该存在。小区是业主的家,车辆出入小区应该自由,而不应该让物业把门不让出进大门。
业主多次反映到同乐社区及办事处无果,业主纷纷质疑刘寨办事处及同乐社区领导不作为。


IP属地:云南1楼2024-11-22 00:10回复
    现在还有黑社会? 谁在充当保护伞?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2楼2024-11-22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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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0 23: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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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议决定,否则就是违法的。物业收取车位管理费需要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备案,才能算是合理收费。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备案文件,业主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4-11-2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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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就是为了完成指标欺骗业主,为了收物业费霸凌业主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4楼2024-11-2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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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啥用没人管物业和社区是一伙的。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11-22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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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谁一伙的不知道,一定有保护伞,不然啥手续也没有为何那么嚣张?


            IP属地:云南6楼2024-11-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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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次反映无果,职能部门不作为


              IP属地:云南7楼2024-11-2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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