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肯全额赔付,主要争议点就在于护理费,护理了125天,保险只肯赔一半,说法律规定的就这么多,问了公益律师,律师说保险应该按照发票具实理赔。现在保险不肯赔,拖了很久好几个月,期间多次和对方理赔人员协商无果,结果就是现在大概一半还差5万左右没赔付,就一直拖着。本来想去法院的,诉状都写好了,但是楼主父亲听不知哪个无能律师说家里休养也有营养费,30一天,问题时根本没有医生出具的加强营养证明,。楼主网上查了下,似乎这样于法确实没有营养费的,虽然我奶奶现在仍然走不动路。保险也就着这点说营养费只能截止到出院那天。现在楼主的问题时,能不能找保监局投诉?是否有效?如果可以,那比打官司容易多了,毕竟法院还要等开庭,请律师(其实楼主考虑过自诉,为此还准备了一下,下了点功夫),互相扯皮,耗费时间精力,要是直接投诉成功了,保险肯把剩下的一半赔付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