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及裁判
YZ电商公司诉C中奖纠纷再审案YZ电商公司于2017年6月从中国银行甲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100张面额100元的定额有奖储蓄存单,背面写明明中奖率为100%,拟作为公司年中的一个工会职工福利。7月10日,该支行公开摇奖并在当地日报上布了中奖号码,规定了兑奖期限,并声明逾期不兑奖将视为弃奖。在此期间,YZ电商公司始终未去兑奖。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该厂将存单发给公司职工,代替欠发的工资。职工C领到奖券后,经核对有一张中一等奖,奖金一万元人民币。C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YZ电商公司知道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公司所有,要求C将一万元交回厂里,然后厂里按幸运奖赠予C1888元。C拒绝了厂里的意见,YZ电商公司遂向甲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C返还奖金1万元。甲市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5月20日作出判决:C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YZ电商公司不当得利1万元。审判决后,C以原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有错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处恰当,上诉人C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于2018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C不服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其取得的奖金是合法收益,不属于不当得利为由,向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乙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裁定予以提审。乙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C取得1万元奖金的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YZ电商公司未能合法取得1万元奖金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误解,1万元奖金应归C所有。原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判处失当,应予以改判。据此,乙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驳回YZ电商公司要求C返还1万元奖金的诉讼请求。
问:1.本案中C向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本案乙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提审是否正确?
3.本案再审后的处理有无不当?
YZ电商公司诉C中奖纠纷再审案YZ电商公司于2017年6月从中国银行甲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100张面额100元的定额有奖储蓄存单,背面写明明中奖率为100%,拟作为公司年中的一个工会职工福利。7月10日,该支行公开摇奖并在当地日报上布了中奖号码,规定了兑奖期限,并声明逾期不兑奖将视为弃奖。在此期间,YZ电商公司始终未去兑奖。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该厂将存单发给公司职工,代替欠发的工资。职工C领到奖券后,经核对有一张中一等奖,奖金一万元人民币。C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YZ电商公司知道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公司所有,要求C将一万元交回厂里,然后厂里按幸运奖赠予C1888元。C拒绝了厂里的意见,YZ电商公司遂向甲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C返还奖金1万元。甲市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5月20日作出判决:C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YZ电商公司不当得利1万元。审判决后,C以原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有错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处恰当,上诉人C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于2018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C不服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其取得的奖金是合法收益,不属于不当得利为由,向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乙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裁定予以提审。乙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C取得1万元奖金的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YZ电商公司未能合法取得1万元奖金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误解,1万元奖金应归C所有。原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判处失当,应予以改判。据此,乙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驳回YZ电商公司要求C返还1万元奖金的诉讼请求。
问:1.本案中C向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本案乙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提审是否正确?
3.本案再审后的处理有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