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023年接种了自费的长春四价流感疫苗后,立即出现了严重的反应,并在接种现场进行了吸氧和输液。但孩子的症状并未消除,反而愈加明显,表现为头剧痛、乏力、恶心、视力模糊、肚子疼痛等。心急如焚的家长带孩子四处就医,至少看过不同医院,不同科室7次门诊,未查到原因后最终入住湘雅附二住院,按医院要求做了各项检查,含穿刺(图三为穿刺检验发票),检查结果并无任何器质性疾病。因此事,孩子休学将近两个月,同时因身体不适,无法进食体瘦如柴。
为什么当初疾控同意与家长签订赔偿协议,但要求不再承担后续责任?家长未同意,要求一年以后再视情况而定。
为什么长沙市芙蓉区疾控在所谓的专家评审会上,与其一并接种的孩子有多名孩子也反应明显,不愿意在材料上写明,只是说评审现场向专家口头表述了?
为什么所谓的专家评审会不能提供原始评审结果,说要保护专家隐私?此事是疫苗问题,还是接种问题?
为什么当初疾控同意与家长签订赔偿协议,但要求不再承担后续责任?家长未同意,要求一年以后再视情况而定。
为什么长沙市芙蓉区疾控在所谓的专家评审会上,与其一并接种的孩子有多名孩子也反应明显,不愿意在材料上写明,只是说评审现场向专家口头表述了?
为什么所谓的专家评审会不能提供原始评审结果,说要保护专家隐私?此事是疫苗问题,还是接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