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举证,法院全部采纳!
2,被告基本上是扯东扯西,不理你。你说A故事是谣言让他举证,他给你扯B故事。
我只能证明谎言是谎言,只能做谣言的证伪,虽然在网上我没怎么理会,但是在法庭上我是全盘证伪的。
其它我也没办法!
这个案子,内部举证,可以说几乎是完胜,但是并没有什么用。
如果有话语权的人,一定要倒反天罡,法律就没啥用。那些磨刀吧务团伙连法官的建议都不听。
他们就是你一句我一句演戏。
法律有漏洞,造谣的成本很低,处罚也较轻,就好比90年代,我找人把你打残费,也就赔你5千块钱完事。
所以90年代的混子,根本无视法律,想打你就打你。
现在网络的造谣现象也是如此! 至于这些造谣,到底是否构成商业造谣,是否构成商业诋毁,这是另一个点而己。
我在网络10年,没有做错任何事,也不存在任何失误,我只是没有加入他们。
没有说谎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