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稳定高阳县邮政快递业市场秩序,扎实做好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工作,维护辖区广大群众合法用邮权益,避免受到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快递“黄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经营快递业务,不得超越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二、严厉打击快递“黄牛”。快递“黄牛”是未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非法低价收取快递件,跨区转手倒卖给快递公司,从中赚取地区差价、非法牟利的个人或公司。三、快递“黄牛”的危害。快递“黄牛”损害本地快递公司和末端网点、村站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并且快递“黄牛”只揽收包裹,不能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对寄递网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快递“黄牛”流动性强,通常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专业售后服务团队,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严重损害消费者和电商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五、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联动执法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快递业务行为,切实维护快递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六、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欢迎群众拨打投诉电话:0312-6635672、0312-5652002。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