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件事情的起因,涉及到的多方面因素就不一一而论了。总得来说,是我的管理能力产生了疏忽。在这本月的风波彻底结束之后,我将不再作为管理层面的负责人,往后退居二线。首先,讲讲对于此事的概要。也许,大家总是认为我的权利很大。得到了关于标准的定义权,但实际上来说,在各种条款上的这一点最终解释权我都不曾使用。在规划24~25yr的时候,我也曾多次承诺对于所有的作品都给予尊重。我在更多时候,也仅仅只是给予一个所谓的个人观点。也从未就某一角色/某一作品,去公开评定什么/商讨拉踩什么。而在25yr内的,也同样如此。毕竟,在提出大 标准的时候,我也提到了允许存在的其他标准。这些,他们并不会冲突。仅以大→小,而事实上来说,大家应该更加喜欢后者。故而,我也从未干涉。
只是说, 在现阶段,到底会有什么罢了。若是还产生了什么其他的误解,那我也很抱歉。
其次,是对方/大家可能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俗称十块钱风波,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白对方的意思。其实,造就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因为三方情况:1.关于分析,我曾与一位路人详谈,这是其一。2.关于管理协调,这是我在调度双方的情况下唯三的重大失误。那就是,在这过程期间内, 我错误的判断。当然,自凌晨的起始开始就有了那么一点趋势。很多时候,我自信的以为暗示与些许自更早认识的友人他们的方法更加有用。也即,有人提出,踢主留管的形式。给出了一个假设,就是一个对于起家之地的无条件信任。3.对于这件事的最后阶段,我也确实很坏。我企图使用舆论的形式默许了下属的行为去传播,致使事件的严重性恶化。我想,我能做的并不多。但,我也会尽量会交予一个满意的答复。至少,我也提及我已经不再适合作为一个总的负责人了。所以,我愿意就此下位已验证我的失职与不妥。
——道存我心
只是说, 在现阶段,到底会有什么罢了。若是还产生了什么其他的误解,那我也很抱歉。
其次,是对方/大家可能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俗称十块钱风波,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白对方的意思。其实,造就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因为三方情况:1.关于分析,我曾与一位路人详谈,这是其一。2.关于管理协调,这是我在调度双方的情况下唯三的重大失误。那就是,在这过程期间内, 我错误的判断。当然,自凌晨的起始开始就有了那么一点趋势。很多时候,我自信的以为暗示与些许自更早认识的友人他们的方法更加有用。也即,有人提出,踢主留管的形式。给出了一个假设,就是一个对于起家之地的无条件信任。3.对于这件事的最后阶段,我也确实很坏。我企图使用舆论的形式默许了下属的行为去传播,致使事件的严重性恶化。我想,我能做的并不多。但,我也会尽量会交予一个满意的答复。至少,我也提及我已经不再适合作为一个总的负责人了。所以,我愿意就此下位已验证我的失职与不妥。
——道存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