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柳沟镇太平村三组(原文星村四组)村民孙正华的土地(村道以西,孙明房屋以北)被孙明(原文星村支书、村主任)霸占近10年,经多次协商、调解,至今未果!国家法律无力吗?
调解及结果:第一次调解约两年前,未果。第二次调解于2025年初,有村第一书记,村支书孙海,镇调解办冉勇为首数人,以孙明说自己种了近30年(胡说)为由而裁定为孙明的土地(土地实际在孙正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下附,蓝线上方),但未发放调解书给当事人双方。
请问:1.调解程序合法吗?何种法律?为何没发调解书?2.调解结果合法吗?是依据何种法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物权法?…?3.何种法律规定:土地被某人种了多少年就是某人的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顺延30年不变,不进不出(孙明进,孙正华出)的原则,不适用了?物权没有时效性的原又被置于何地?无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为何能如此调解?是伞大?
在此报但不限于此

调解及结果:第一次调解约两年前,未果。第二次调解于2025年初,有村第一书记,村支书孙海,镇调解办冉勇为首数人,以孙明说自己种了近30年(胡说)为由而裁定为孙明的土地(土地实际在孙正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下附,蓝线上方),但未发放调解书给当事人双方。
请问:1.调解程序合法吗?何种法律?为何没发调解书?2.调解结果合法吗?是依据何种法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物权法?…?3.何种法律规定:土地被某人种了多少年就是某人的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顺延30年不变,不进不出(孙明进,孙正华出)的原则,不适用了?物权没有时效性的原又被置于何地?无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为何能如此调解?是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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