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卷首语:从华夏一统到华夷大一统
两千多年来,我们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曾经历一场包括基本疆域、族群成分、文化基因及政策机制等内容的巨变——从华夏一统逐渐走向华夷大一统。而元王朝就是正式迈入华夷大一统的关键历史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并吞六国,结束了夏、商特别是周代“诸侯有其国,君其民,制其治,盖与天子迭为进退”的松散政体,创立了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秦朝废罢诸侯封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设置丞相、六卿、郡守县令等官职,直接治理编户。又颁《秦律》行于全国,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修驰道和直道。还北击匈奴,修筑长城,从而使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汉承秦制,继续实行编户授田和军功爵奖励耕战。汉武帝又不断完善郡县制及刺史监察,推行官铸五铢钱及盐铁榷卖,尊崇儒术,经略闽越和南越,拓土西南夷,对匈奴兼用攻略与和亲,凿通西域,设立都护府,使天山南北地区第一次与内地连成一体。清雍正帝言“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基本不差。此处的“中国”,严格地说是两千年前以汉人农耕区域为主的“华夏”的代名词。华夏郡县制大一统,正是由秦汉所奠定和基本完成的。
而后,隋唐结束了近三百年的南北分裂,相继藉均田制、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等重新实现政治上的华夏一统,还创立科举制,开凿大运河,设置安西四镇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华夏一统。此时期在塞外少数民族区域业已较多设置羁縻州和羁縻都督,还出现李世民“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等开明思想及“天可汗”称谓,华夷一统的尝试或见端倪。然而,随着唐末契丹南下和燕云十六州丧失,北宋王朝自雍熙战争后不得不放弃“华夷一统”的政治话语,后退到“华夏一统”的汉民族国家及“汉唐旧疆”等框架范畴。
13世纪,蒙古贵族南下入主中原和忽必烈肇建元朝,“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这就结束了近四百年的南北分裂对峙,奠定了长城内外大一统的疆域基石。“混一华夷,至此为盛”。元王朝首次以少数民族统一中国,将塞外草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纳入统一版图,且在吐蕃、云南、岭北、辽阳等边疆地区放弃羁縻制,一概实行行省及宣政院等直接治理,完成政治上的华夷大一统。以忽必烈为代表的蒙古贵族,在汉族士大夫精英的辅佐下,转而“奄四海以宅尊”,重视汉地,实行汉法,迁都开平和燕京,颁正朔,劝课农桑,兴办儒学,罢世侯,置牧守,重建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官僚机构。特别是将都城自和林迁至上都和大都,元朝的政治文化中心及经济中心显著南移,更便于“南控江淮,北连朔漠”[口,统辖塞外和中土两大区域。同时,选择性吸收汉地先进文明,不更改其语言及文化习俗。无论中央、地方官制,军事制度,投下分封,都城宫室,户计户役及“视朝”等,都是蒙汉杂糅,很大程度上蒙古旧俗占据内核,汉法因素多为外围,可谓蒙汉杂糅治天下。
忽必烈在建立元朝统一全国过程中,自北而南,陆续设立了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湖广、江西、江浙、河南、辽阳、岭北、征东十一行省。行省具有两重性质,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行省分寄为朝廷集权服务,朝廷集权始终主宰着行省分寄。元行省制创建的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新模式,不仅对明清及近代影响至深且重,而且又是华夷大一统赖以支撑的基本行政区划和机构。唐宋等王朝治理边疆,实行羁縻政策。少数民族所在塞外边地的羁縻州及都督府只是名义上的府州区划,一般不呈报户籍,不承担贡赋。元行省制下因俗设“土官”,通过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机构,实行强制性的检括户籍,设立驿站,比较固定地缴税和贡献,强制征调土官土军等。正如忽必烈对播州宣抚司的诏谕:“阅实户数,乃有司当知之事,诸郡皆然,非独尔播。”阅户缴税和设驿站,似乎成了归附元朝廷的基本尺迫于元廷的强硬政策,土官们或早或晚“括户口租税籍以进”蒙古统治者是将汉地和其他少数民族居住地一概当作被征服地区,而与中原王朝将边疆视作蛮夷之地的传统观念迥然不同。在他们看来,少数民族并非汉人心目中的蛮夷,而是和汉地一样,无一例外都是被征服的对象。因此,括户缴税等应当一视同仁,这是非常重要的理念转变。他们不去理会唐宋羁縻政策,而是出于治理被征服地区的习惯,独辟行省制军、政、财等较直接管辖的模式。吐蕃地区比较特殊而略有变通。基于忽必烈和萨迦派帝师八思巴结成的施主与福田的特殊关系,元代首次在吐蕃实行“政教合一”和宣政院统辖的制度,但阅户缴税的原则依然如故。因萨迦派尚未行“活佛转世”,“政教合一”和宣政院统辖比后世对吐蕃的控制似乎更直接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