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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申请人:@未到江南先一笑 申请感言:剖析凶手,揪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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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全国探案者们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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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绝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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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一楼给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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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看远帆麻麻和钟馗表演,再看凶案扑簌迷离 还扩大就出真凶的社会影响面,一举多得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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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骂我骂的越欢,看你俩的人越多,本来还有些看不到的,这下也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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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作案时间 张志超最长20分钟,最短8分钟 兔子钟,五年 2,作案地点 张志超洗刷间内外 兔子钟,国内各处,多次在钟馗出租屋内 3,证人证言 张志超,有一人证证明在凶案现场附近出现过 兔子钟,有网友明确俩人天天共处一室,发出不可名状声音 4,口供 张志超,多次供述有罪,也有无罪供述,比较混乱 兔子钟,谩骂证人,但没有否认 5,dna生物证据 张志超,无 兔子钟,无 6,现场物证 张志超,无 兔子钟,无 7,被判有罪后态度 张志超,沉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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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还有正在进行的案子,张志超案的公诉人和任艳红案一审的审判长,联手出演。 会是啥场面,估计大家也都猜到了吧?——都在发挥他们之前的特长。 这样的两个人还在工作,已经是够离谱了,居然还可以把他们放到同一个案子的审理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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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疑案悬案有,但这案子不应该闹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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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俩人案发后的精神状态研究对人类应激创伤研究很有价值,再此可以每日记录以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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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后就在真凶吧和张志超案吧探案寻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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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杀害女子沉尸4年后再杀继母# #民警追凶22年嫌犯被抓时在服刑#】2001年,江苏南京一湖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警方经勘验确认是一起杀人案件,但由于死者身份信息和有价值线索不多,当年未能侦破。2023年,南京警方成功确认受害人身份,并锁定犯罪嫌疑人。今年9月21日,南京警方详细披露了细节。死者是服用大量药剂后,被推入水中溺水而亡。凶手因情感纠葛先在酒中掺进大量安眠药将对方迷晕,后装在蛇皮口袋里,加上大量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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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估计远帆小马都会嫌臭溜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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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间: 1月10日6:16-6:30,更大概率在6:16-6:26 地点: 1,荒厕不是第一现场。原审认定第一现场是外侧洗刷间。再审没有认定,也没有结论。 荒厕内垃圾遍地,没有垃圾横飞各种踩踏的痕迹,也没有喷溅血滴,但高媛遭受十几处打击重伤,必定有搏斗挣扎痕迹。 2,洗刷间作为第一现场存疑 开放的环境,作案条件欠佳,证人只听到啊啊,你干什么的求救声,没听到剧烈搏斗声,且在首次证言中分不清声音来自二楼还是三楼洗刷间,说明有可能搏斗时被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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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些简单推理: 1,钟馗二十七八,无业游民,单身,不讲卫生,这是事实,有照片为证 2,兔子符合退休大妈特征,识字不多,逻辑混乱,五年来每日准时上网,唯一消遣就是在骚窝里搔姿弄首,这是事实 3,兔子,钟五年来每日腻歪,旎旎浓浓,大家都看在眼里,这是事实 4,兔子注册太阳马甲,掩盖俩人经营骚窝的真相,欲盖弥彰,这是事实 5,兔子钟奶孙恋恋情曝光,被现场直播,被人连看三万八千遍,不澄清,不反驳,这是事实 6,所以,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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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这俩人,要么: 1,是同一个人 2,有一腿 3,是灵魂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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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一次只要20秒可以分享5个吧,你能24小时盯着? 那我就每天逗逗你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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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你那些骂我的帖子会给你俩做广告 已经6000点击量了 不到24小时过万点没问题,一个月内你俩将红遍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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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你们宿舍门正对二楼西北楼梯,高媛从此楼梯去教室的必经之路上,你们三个没有参加升旗跑操,你们互证那个时点不在宿舍,你们对老师撒谎了。 你们在宿舍门口遇到高媛,就开始言语调戏,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就开始动手动脚,搂抱猥亵,高媛反抗,你们就捂嘴勒脖猥亵殴打,下手太重,把人弄死了。 你们慌了,把人用编织袋套住,藏在床底,商量怎么办。 你们想好了,栽赃,伪造现场,移尸三楼。你们害怕,你们每个人都在哆嗦,你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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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文并茂 人物活灵活现 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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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题,她能诽谤别人五年,应该尝尝这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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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沭二中吧估计被校方收回了 而且在人家学生小朋友地盘上讨论这个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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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是一个极度猥琐的形象 细节还要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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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告:长篇连载:五年后,远帆妈妈踏上了十年为儿申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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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厕所内部照片清晰可见,垃圾遍地,但高媛被重击之下,身体并无垃圾附着,可见被打击钝击发生在荒厕外比较干净的洗刷间,走廊,或者楼梯上 那么,胖杨肯定不止听到啊啊,或者你干什么之类高媛一个人的声音,男舍距离洗刷间10米,跟一个人在卧室到家里玄关差不多,他们应该听到咚咚的撞头声,高媛倒地的声音,甚至应该听到凶手粗重的喘息声 如果凶手是校内人员,他必然知道男舍总有人赖床不起,此时,他不考虑在来人认出他之前迅速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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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看到个十三年前的凶杀案。 上海徐汇的。群租房里的女生遇害。 怀疑是群租房里其他人作案。 但每个人都有当时不在场证明。 技术条件限制查不出更多线索 后来技术有了,从一直保存很好的唯一一个实物线索里提取到了一个微量样本。 对应到群租房里一个人 他当时是和另外一个人互相证明不在场,在外面的。 两个一起抓了。 现在都结婚生娃了,有着正常的人生。 其中一个人,还是深圳某所学校的老师,直接在学校里抓的。 当时两人想偷女孩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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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是否真有二次返回? 2,什么时间最可能? 3,脱衣服,挂衣服,这些动作能推测出些什么? 4,辱尸是凶手的目的吗? 5,既然回来,为什么不清理现场遗留证据?编织袋,衣物上不应该有血手印吗? 如果以毁灭证据为目的,凶手似乎什么都没做,如果以辱尸为目的,他做的事也难以理解 脱挂衣物如此从容,白天也太胆大包天,夜里也不应该看得那么清楚 一堆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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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刚刚才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其实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她失踪的那天,有什么确定的证据可以证明她确实一大早到过学校? 如果这一点实际上并不能确认的话,好多事情基本上都要推翻了重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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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个月了,中间花了很多时间分析片段,以验证最初的猜想。 今晚完成了猜想的最后环节---烧脑的证人证言,以验证凶嫌具备作案时间的可能性。 结论如下:王胖是具备作案时间的! 依据:杨同振在2.11和8.19两份证词分析(见前帖!) ---------------------------------------------------------------------- 为公平起见,故作嫌疑人排序: 首号凶嫌:王胖 二号凶嫌:其他人 ---------------------------------------------------------------------- 这种推理,个人主观成分极大,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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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有没有一种可能,当父母,得有一个准入门槛……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小姑娘突然没了,家人立刻报警。警方火速赶到现场,小姑娘的妈表示,当时她忙着做家务活没注意,估计是孩子跑出去玩走丢了。 警方就开始查监控,但是查来查去,就没发现有任何一个监控拍到小姑娘,可是按照小姑娘家的位置和监控分布,这不可能啊。 警方就怀疑,当妈的是不是记错了时间?或者说当妈的,没说实话。 小姑娘的爸,也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为啥呢?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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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发现场照片里各种方向,反复察看,除了压在尸体下的拖把炳算是小木棍,其他地方并没有,哪来的小木棍? 张志超被捕后指认现场,几个星期,个把月都过去了,难道那厕所还每天被警察看着没动过? 在一个都不知道被打扫几十遍的地方捡了一根棍子,那叫证据? 你不把敬茶气笑吗? 敬茶当时肯定想,难道我看现场遗漏什么了吗?回去查照片找不到棍子,张志超少不了挨一顿揍,你特么故意说现场没有的东西你想跟我们对着干啊,想死早说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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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解一个智障逻辑: 王绪波为什么指控张志超,张志超为什么支开王绪波? 你没有合理答案吧,所以,他俩必有一个是凶手 这个逻辑完整的看,应该是这样: 王绪波为什么指控张志超,张志超为什么支开王绪波? 答不出 答不出?那就是你智商低了 所以因为你智商低,俩人就必有一人是凶手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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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山东高院驳回上诉的理由非常清晰,张志超供述的作案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能知晓,这不是指人人都可能知道的案发现场环境,大部分厕所都有的木棍,学校房间批量安装甚至从小就用的劣质门鼻子,而是高媛死后身上挨的那几刀,那不是普通杀人案强奸案普遍有的伤痕,包括二次进入现场,现场内的编织袋。要知道办案警察的纪律是绝不能把现场信息透露给嫌犯的所以,要么张志超是铁板钉钉的罪犯要么,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冤案。至少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