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其它帖子里说过很多了,我想在这里总结一下王秀芝伤残的成因——“旧伤复发”,具体解释为“因王秀芝在提包时候跨越公路护栏过程中,小腿磕到护栏影响重心平衡,继而动作变形扭到曾经平台骨折的位置,使之旧伤复发。”
理由是:
1:没有证据表明王秀芝骨折位置上有淤青、软组织挫伤、皮下出血等症状。倘若人被车撞成腿部骨折了,骨折位置不可能没有淤青,这属于众所周知的常识。
2:当事人律师官方微博中记载王秀芝其中一份的病例中日期显示为“2009年3月10日”这显然是事故之前的日期。
3:王秀芝5天就出院终止治疗了,没有接受交通队指定医院要求的手术建议,当时若通过解剖手术,是可以很明确地看出是否有旧伤的。王秀芝有预谋混淆新旧伤口特征的嫌疑——时间拖得越久,就越容易模糊新、旧伤的界限。
理由是:
1:没有证据表明王秀芝骨折位置上有淤青、软组织挫伤、皮下出血等症状。倘若人被车撞成腿部骨折了,骨折位置不可能没有淤青,这属于众所周知的常识。
2:当事人律师官方微博中记载王秀芝其中一份的病例中日期显示为“2009年3月10日”这显然是事故之前的日期。
3:王秀芝5天就出院终止治疗了,没有接受交通队指定医院要求的手术建议,当时若通过解剖手术,是可以很明确地看出是否有旧伤的。王秀芝有预谋混淆新旧伤口特征的嫌疑——时间拖得越久,就越容易模糊新、旧伤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