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想过河去抱抱对面的兔子。
兔子等了好长时间,猴子都没有动。
兔子说,“猴子猴子,你为什么还不过来?”
猴子说,“因为没有像大象的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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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摸在大桥下随便搭个临时帐篷也能营造出这种感觉。
他的屋子像是用来搬家的巨型纸箱。
没有一丝一毫的生活气息,所有摆设都像是过时的玩物。
我放下望远镜,把嘴里的柿子嚼了个稀巴烂,那些红色的汁水滴在窗台上,艳丽而萎靡。
不窥视,则不真实。
我把它当做我的生活理念。
我忍不住要撕开那些道貌岸然,撕开伪装后便可看到意想不到的腐败。
类似于剖开人皮后那些猩红的血肉,泛着寒光但是美不胜收。
一小片阳光从窗台溜进来里,蜷缩在不大的房间里,铺陈出昏黄的残败。
我动了动身体,那些趴伏在我身体上的光线快要将我逼疯。
我把照片举起来,红头发的人笑的很高兴。
用烟在照片上戳一个洞,徒留那人一双带笑的眼。
啊,忘了说了,我喜好破坏。
窥视和破坏,造成我从小不受欢迎的原因。
所有人都不喜欢我,当然我也不需要被谁喜欢。
生活太无趣,活着本来就要用很大力气,怎么有时间去理会别人。
我用手机敲打自己的额头,钝物与骨骼碰撞,疼痛没入大脑,我享受这种钝痛。
这能唤起我的感知,以及提神。
我对这个红头发的男人感到着迷。
他从不会让我失望,他从来都好看。
我浅薄,但是欲望所到之处没有高尚。
我沉迷与这种视觉上的享受,我看到他在楼下纷飞的头发可以兴奋到把三天的柿子都吃光。
我得小心不要让他发现,他回来了。
黑色卫衣,黑色裤子,白鞋子。
上楼三分钟,然后开窗,上阳台,抽烟。
连兜帽遮住他额上的刺青。
他把脚底下的啤酒瓶全都踢到一边,他邻居肯定不好过。
然后他坐下来,头靠在墙上。
烟抽完他会回屋。
他总是一步不差的履行一个无趣的人应尽的义务。
他在酒吧可不是这样的,说话的时候喜欢用粗犷的调调,生怕别人听不到他似的。
会和周围的人大声的笑,会把腿搭在桌子上,咧出一口白牙。
类似于没心没肺的那种笑。
没有心,没有肺。
而现在他过于木讷的躺在了阳台上,不怕冷的东西。
然后他回了屋,大概会经历发呆,回神,洗浴,睡觉的过程。
当然不排除他会在电视机前啃爆米花,那些小玩意儿可真是消磨时间的极品。
这些全是我的猜测,在他拉下窗帘后,他所有的动作我都捕捉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