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相信又何来你...吧 关注:10贴子:234
习惯不曾习惯的习惯。真的很残忍。


1楼2012-12-22 18:37回复
    平躺的时候。心是最不会痛的。因为没有挤压的痛楚。有时候我连自己都看不清楚。又怎么去想看清别人。没错。我没有看起来那么坚强。想把心放在谁的身上可又能怎么样。安慰自己不要去在意。不要去在意。可自己却永远是手贱的想看一看。不愿意对别人说就写下来。可心里却想。真的希望有人看见我说的话。没错。这何尝不是一种嘲讽。


    2楼2012-12-22 18:47
    回复
      心情楼就是这样。写的像小学生日记一样。想到会不会有人看见呢?会不会呢?会你妹。你真多想了。王诚东。


      3楼2012-12-22 18:49
      回复
        没错。输入法是最不会骗人的。他记录了你的打字说话的习惯。同是也记录下了你可能已经被遗忘的人。


        4楼2012-12-22 18:51
        回复
          当我对别人是很多的嘘寒问暖的时候。没有错。我们的关系不算很熟。当我对别人总聊一些人有的没的的时候。那说明。我们的关系很好。当我对某些人讲一些色色的话的时候。那说明我已经把她当自己人了。当我对某些人无缘无故讲一些心事的话。没有错。我们快到路人了。当我对别人总说饿了饿了的时候。。。。好吧。那真是饿了


          5楼2012-12-22 19:00
          回复
            我从不会轻易许下任何诺言。也从不会为一个人如此心碎。。。可


            6楼2012-12-22 19:05
            回复
              多么希望有一个人。天天关注我的动态。天天一起说晚安。一起游戏。一起说话的人。


              7楼2012-12-22 19:12
              回复
                我喜欢青春的故事。喜欢青春的歌。喜欢有关青春的殇。


                8楼2012-12-22 19:21
                回复
                  喜欢五月天的后青春期的歌。喜欢许嵩青春懵懂的歌。喜欢棉花糖有关爱情有关情愫的歌。喜欢医生那治疗阴霾的歌。。。。


                  9楼2012-12-22 19:25
                  回复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10楼2012-12-22 19:28
                    回复
                      对着屏幕自言自语。只有自己陪着自己。


                      11楼2012-12-23 08:55
                      回复
                        想起高2那年。和一个女孩在一起。我和她说。我会从处对象的那一天开始写我们的心情日记。直到分手那天送给她。日记还是一天天的写。可到分开的时候。日记还是没有送出去。可能真正离开的时候。谁也不会去在关心谁的心情。最终。那些日记带着我的回忆都卷入了火焰中离去。时至今日。我已记不清当时写的什么内容。。也记不清那个女孩的样子。可那些有关青春的记录还在继续。。。我是城迷羽。这是我的启示录。。。


                        12楼2012-12-23 18:02
                        回复
                          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要下定决心做出了结的时候。你就会在我心上又开一枪呢。


                          13楼2012-12-28 00:39
                          回复
                            每天做的只有强颜欢笑。没有人会在意你的想法。尽管是如此的被冷落。被嘲讽。我却依然像个孩子一样。天真的以为会回到以前。


                            14楼2012-12-28 00:42
                            回复
                              时间长的我都忘了咱们除了游戏还聊过什么。没错。我的位置真的很尴尬。如果真是这样。我宁愿从来没有对你没有认真过。


                              15楼2012-12-28 00: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