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孙建明,家住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南和种门寨村,于2013年6月17日与应县永安公交单位所属的晋F02808车主曹孝宙检车在行驶到山阴途中发生单方事故翻车,曹无驾照,在翻车后身亡,而在车内的孙建明烧伤,后送往医院救治,中午时分曹孝宙家人前往山阴县二医院。孙建明当时全无意识,昏昏沉沉。其死者家属要求孙建明给担当驾驶员,这样就可以和保险公司那要点钱,也不至于让他们家人白死,孙建明开始不答应,由于曹家人好言相劝,还说你们朋友一场,你就帮帮他,孙建明人心软又老实,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还给孙建明出具了证明孙建明担当驾驶员的证明。以及后来的所有责任都与孙建明无关的协议。在孙建明七月五号出院以后,七月十五号下午山阴县交警队杨生录给孙建明打电话让取事故认定书。认定孙建明全责,曹孝宙无责,孙建明当场被拘留,且出具了刑事拘留书。此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的时候孙建明讲述了车不是他开的,以及他在那坐的,但是办案人员根本不理会,还诱导孙建明说,如果你承认是你开的车,就无罪,也不会存在骗保,瞌睡如果你不承认你开的,你就会判三年以上徒刑,还有骗保罪。期间家属上朔州进行行政复议,山阴交警队没有把孙建明的口供材料如实上交,导致其行政复议维持原定,交警队的主管人米洲世收取曹孝宙家人贿赂款3万,作为作死孙建明的应得款项。在10月16日孙建明被山阴人民法院开庭受理案件,孙建明说了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而且说车就不是自己开的,为曹孝宙开的,是曹孝宙家人让顶替的。自开庭之日起后两个月内,山阴法院下来判决书。而且书上没标注具体原因,判处孙建明有期徒刑一年,下判决书后家属才能到看守所看人,以前从来不让见人。孙建明说下判决书前几天主审案件的赵清库厅长和办案人员裴国芬,及杨青如院长去看守所让孙建明写悔过书,说是你只要写上你开的就无罪,我们就会放你回家,可孙建明说我没上过学不知道怎么写,他们就自己写好范本,让孙建明誊写。身为厅长,院长,不是救人民与水深火热,而是作死他,连最起码的良心都没有。在开庭前一天晚上收取孙建明家属人民币5000元,还说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免费为你打官司,闫清义为山西省律师协会会员。山阴县司法局正科级监察员,山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不是说为孙建明摆脱束缚,而是让其越陷越深。作为律师不是还事实真相,而是越抹越黑,而且说是让孙建明家属拿12万给他,他好给检察院,法院等找找关系。孙建明家里哪有钱,也就不了 了之了,话里有话就是想和孙建明家人要点钱 ,孙建明家属找人凑齐了五千块给送去,每次吃饭金额不下1000元,加之吃饭就花了一万多。法律援助中心还有收取受害人家属钱这一说吗。最基本的职业道德都没有。现在家属到山阴人民法院找赵清库,从来见不了人,打电话一直不接,上班时间也不在单位。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为这家人求帮助,网好友多多帮助他们,支持正义,传递正能量。赵清库办公室在山阴人民法院五楼509.联系电话13934406899闫清义电话也不接13111024345 杨青如院长13934953818 孙建明家属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