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话——“执子之手”
上帝还是眷顾我的,机会终究还是等来了。农历五月初五,是你的生日。这天,在几个好友的配合下,我为你准备了一个小小的生日会。晚自习下课后,通过闺蜜把你带到了操场。在烛光中,我注意到你笑着唱着,有点小小羞涩但确实是难以抑制的开心,还推搡着要我和你一起吹蜡烛许愿。我们一起把蜡烛吹灭了,然后双手合十许愿,我突然觉得这一刻无比的温馨和幸福(这也就是现在的我喜欢上吹蜡烛的原因)。大家都开玩笑问我许了什么愿,你却偷偷抓着奶油要往我脸上抹,我们就这么被分离了注意力,没心没肺地玩闹起来。
等大家玩得差不多了,我示意他们先撤。等他们都走啦,我才终于鼓起勇气向你表白,没有太多花哨的语句,没有太多感人的台词,只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我没有让你马上回答我,只是把记录了有你的两百多天的日记本和诗集送给了你,让你好好考虑三天。
事后,我就有点后悔了,女生一旦冷静下来,可能结果就不一样啦。所以接下来的三天成了我人生中最最漫长的三天,我坐立不安,感觉每一秒都被无限地拉长拉长,一向都是喜欢无心无肺睡觉的我,居然也开始睡不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时间总算是熬过去了,第三天晚自习的时候,你传了一张纸条给我,我紧张地打开了,上面只有简单的四个字“执子之手”,可是我却感受到了满满的幸福,这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无以言表。
就这样,我们成为了一对让人羡慕的恋人。在属于你我的暖城里,在彼此的生命里,有你有我,浅喜、深爱。相知、相识、相恋,一切都来得那么自然。
终于有这么一个人,看我写过的每一篇日记,读我写的每一篇文章,看我从小到大的每一张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去寻找关于我的一切信息,试着听我听的歌,走我走过的地方,看我喜欢看的书,品尝我总是说好吃的东西,只是想喜欢我喜欢的所有东西,总是想做我喜欢做的所有事情。
每天最幸福的时间,就是傍晚下课后,只有我和你,静静地躺在操场草坪上,面对着蓝天,手指划过的痕迹,暖了阳光,暖了眼眸,暖了彼此的心。
你说你也也很喜欢唐朝宋代,经常提起如果可以穿越过去的话,一定是超级好玩的,然后我就为你写了这么一段话:看着你从那个时代走来,轻挽衣袖,卷起星月微影,于云烟深处、琴韵里,泼一谷醇意芬芳。我愿与你携手于夕阳下,相依古桥上,嬉戏水榭凉亭,流连沙滩柳堤,双双醉倒在一壶栉风沐雨的梦境中……
今生,我注定与文字结缘。
而你就是那个,能够使我摇曳笔尖舞姿的人,终也会成为我最美年华中最浓烈的一抹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