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论文的间隙,随手涂两笔关于“弹得好”与“弹得不好”的个人观点。
1、音准,熟练度,失误率,技术运用。
这个是硬指标,无需讨论。
2、节奏。
其实这个本来也该算硬指标,但考虑到“打谱”的存在和古琴散板、流水板等独特的节奏形式,节奏也就因此有了一些独特性与个人性,也不能用“四分音符比标准值延长了十分之一,所以时值不准”来强求。但即便如此,点拍、板眼和节奏型依然是存在的。因此我的观点是——不十分精确要求时值,但拍子和节奏型绝对不能乱。
3、审美与乐曲处理的逻辑。
审美无固定标准,这就是人们常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原因,也是成公亮先生说“你觉得好听就是弹得好”的原因。所以首先得有开放性的态度,没有非此即彼、此对彼错的标准。世界三大男高音和梅兰芳谁的唱功好?这个有可比性么?
审美无固定标准,但审美有内在逻辑。这就是演奏者如何理解他要演奏的琴曲,并据此合理地谋篇布局,安排曲子的起承转合、强弱对比、情绪变化,能够把自己的理解合理地表达出来,用自己的演绎证明自己的理解,即“自圆其说”。理解需要有逻辑,表达也需要有逻辑,二者各自成理,又能互相符合、内外印证,自圆其说,就是好的演绎。
以《广陵散》为例,管平湖以“老爷爷说书”的态度冷静而超然地旁观历史,所以表面不温不火、实则有历史力量感的“骨力”;吴文光是“浇块垒”性质,所以演奏起来有“行吟”味道;李祥霆强调戏剧冲突和充满张力的理解方式,所以采用了偏“暴力”的演绎。各自的演奏与各自的理解相符,自证其说,自圆其说,所以都可以说是好的演绎。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的理解“不正确”,又如何证明对方相应的演绎“不好”“不正确”呢?所以,以A的理解指责B的演奏,或以B的理解批判A的演绎,都只能是牛头不对马嘴。既然没有固定的审美标准,就只能看自圆其说的逻辑。
至于常常玄虚又玄虚地说来说去的“境界”、“意境”啥的,还是省省吧。定义、内涵、外延都搞不清楚、任人打扮的东西,我是不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