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老家这边半夜大棚着火 鉴定是44万元 因为是半夜爸爸在家睡觉 家里只有奶奶和他 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 然后屯里验DNA唾液 并不是屯里全部的人验 过了一星期我爸 他就被刑警队的人带走了 证据是DNA 鞋印和着火后边上留下白线的血迹 爸爸是4月2号下午被带走 可他们给的单子上边写的是4月3号给爸爸带走的 之后 请的律师告诉我说火不是我爸放的 是他们严刑逼供 让爸爸签字画押 后抽血了 还写了一份东西 这期间律师一直让我等 11月4号下午开的庭 庭上爸爸说是他们严刑逼供 所有的东西都是审理案件人让他写的 还告诉爸爸签字画押后就没事了 爸爸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我爸有一只耳朵也不好使 公诉方说完我爸放火证据后 庭长问他是否有疑议 我爸听不懂就摇头 庭长就说没有疑议 开庭朋友陪我去的 我们在下边就说我爸爸耳朵不好 他都没听懂啥意思 之后陪审有个女的就告诉我们能听就听,不听出去 现在一直也没信 都过去半年了 严刑逼供我们也没证据 着火当晚只有奶奶和爸爸在家没有其他人证明 而且爸爸被带走的前2月一直不让见人 怎么办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