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第一轮巡视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安排,2016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采取“一托二”模式,分别对惠农区、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和宁夏医科大学、宁医大总医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12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视组
组 长:郑建国
副 组 长:杨光利
巡视单位:泾源县
举报电话:14709560007
副 组 长:项立华
巡视单位:隆德县
举报电话:18408414446
电子信箱:xunshizu1@163.com
第二巡视组
组 长:史梦军
副 组 长:李 伟
巡视单位:原州区
举报电话:14709560008
副 组 长:吴国兴
巡视单位:西吉县
举报电话:18408414447
电子信箱:xunshi2zu@126.com
第三巡视组
组 长:汤效禹
副 组 长:张利国
巡视单位: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举报电话:14709560009
副 组 长:李增祥
巡视单位: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举报电话:18408414448
电子信箱:xunshi3zu@163.com
第四巡视组
组 长:李灵巧
副 组 长:张 武
巡视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举报电话:18408414449
副 组 长:张永山
巡视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举报电话:14709560005
电子信箱:xunshisizu@163.com
第五巡视组
组 长:苏世夏
副 组 长:裴建新
巡视单位:海原县
举报电话:18408414442
副 组 长:杜再良
巡视单位:惠农区
举报电话:18408414443
电子信箱:xunshi5zu@126.com
巡视期间来信请统一寄至: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135号(自治区总工会大楼)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请注明需转交的巡视组) 邮编:7500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组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是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安排,2016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采取“一托二”模式,分别对惠农区、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和宁夏医科大学、宁医大总医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12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视组
组 长:郑建国
副 组 长:杨光利
巡视单位:泾源县
举报电话:14709560007
副 组 长:项立华
巡视单位:隆德县
举报电话:18408414446
电子信箱:xunshizu1@163.com
第二巡视组
组 长:史梦军
副 组 长:李 伟
巡视单位:原州区
举报电话:14709560008
副 组 长:吴国兴
巡视单位:西吉县
举报电话:18408414447
电子信箱:xunshi2zu@126.com
第三巡视组
组 长:汤效禹
副 组 长:张利国
巡视单位: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举报电话:14709560009
副 组 长:李增祥
巡视单位: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举报电话:18408414448
电子信箱:xunshi3zu@163.com
第四巡视组
组 长:李灵巧
副 组 长:张 武
巡视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举报电话:18408414449
副 组 长:张永山
巡视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举报电话:14709560005
电子信箱:xunshisizu@163.com
第五巡视组
组 长:苏世夏
副 组 长:裴建新
巡视单位:海原县
举报电话:18408414442
副 组 长:杜再良
巡视单位:惠农区
举报电话:18408414443
电子信箱:xunshi5zu@126.com
巡视期间来信请统一寄至: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135号(自治区总工会大楼)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请注明需转交的巡视组) 邮编:7500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组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是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