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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说“毒物是什么尚未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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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说“毒物是什么尚未查清!”。林研究N2写论文做实验跟这黄洋死有关系么?林不服正在于此!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6-16 17:45回复
    摘自斯伟江【毒物是什么尚未查清】! ! !
    『案情疑点重重
    和林已经见了多次,他的复核阶段关键集中在三点:
    ★毒物是什么尚未查明,因为检方有质谱图而不出示,证明里面有问题;
    ★死因里面有没有介入因素,因为有三位肝病专家出了专家意见,认为不排除毒物以外的因素导致的肝损伤和肾损伤;
    ★关于两个鉴定的互相矛盾问题;
    ★案件定性问题。
    按照法律,死刑的证据审查非常严格,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查明之前,应该发回重审,或者不核准死刑。因为法律规定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要排除所有合理怀疑。连毒物是什么都无法查明,谈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医鉴定都说是二甲基亚硝胺致死,但如果不是这个化学试剂呢?质谱图都不出示,凭什么说是?念斌案有质谱图而翻案,林案上海就索性不拿出来。这点上海不如福建;剂量远不到致死量;病理中有缓解的平台期,不排除其他因素介入,专家的意见非常确定。这些疑点,恐怕在裁定书中不会解答。后来,果然。我看了判后法官答疑,也就没有回答这些疑点。照理,判决之外,法官无言,判决书都没有说清楚的事情,通过媒体如何能说得清?』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6-1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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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的时候林口供不稳定,有福尔玛琳一说,但后来为什么在N2上“认了,也只有认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6-1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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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斯伟江:『因为两个主要问题(药物性质和死因)未查清,杀他,他有所不服,觉得这点有些不公。他说,想到这一点,他觉得有“一股豪气在胸”。我说,我们也无法决定结果,但历史要审判所有人,因此,三级法院所作的判决,最终也要历史来检验。他说,对。』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6-1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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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不可能不查清的;林家人在二审时用斯伟江和唐志坚做律师就是个大错误;林案的二审律师只起到了让林森浩多活几天的作用,什么实际努力都没做。。


          IP属地:海南8楼2016-06-1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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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特 飞越迷谷6
            查清了,公检法一干人就要坐牢,聂树斌冤案真凶出现了,那些制作冤案的人愿意查清吗!他们不也用权势坚持了十几年了吗?


            IP属地:江苏9楼2016-06-1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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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把念案研究清楚了,再来看林案和念案在质谱图上有无可比性;念案的物证只有念斌门把上的“疑似氟乙酸盐”残留,没有任何其它的物证,念斌的口供根本不承认投毒;林案呢?一系列关联度极高的旁证,再加林森浩的口供一直承认其投了毒,不死才怪;死也属罪有应得


              IP属地:海南12楼2016-06-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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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毒犯最终没有尊严地被处死,是林森浩罪有应得的结果;我也承认林没投毒之前,一直是本质不坏的好学生,但这并不矛盾,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说得就是林森浩这个愚蠢的行为;有些错或罪行是不能犯的,所以才有“底线”这个词汇的存在;法律红线不可践踏,践踏了死罪的红线,那林森浩偿命是公正的司法结果,至于林案的物证,足够形成证据链啦!


                IP属地:海南13楼2016-06-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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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段时间斯伟江是被淋巴同仁唾骂的,楼主忘记了?
                  2,斯伟江是谁?一二三审的法官应该以他的设想判案?
                  3,楼主又是谁?一二三审的法官都必须讨教于你?
                  昨天的说法有点刺激人,这样说比较温和,请别删帖。


                  14楼2016-06-1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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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个体律师和贴吧三者之间,大部分的普通人还是选择相信法院。
                    律师说的代表他的个人观点,并不一定对;
                    贴吧网友说的代表贴吧网友,并不一定对;
                    法院说的代表国家机器的观点,在你没有证据证明它不对之前,不能说它不对


                    15楼2016-06-1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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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楼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6-06-1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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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伟江是为客户工作的,他当然要为林森浩说些话的。
                        就如同姓谢那位不是也说过【捅里没有毒】让你们兴奋了好一段时间了吧。
                        既然接了案子,就应该为客户说话。
                        你们这样钻牛角尖的不觉得很可笑吗?
                        如果林森浩真有冤,要喊出岂不容易?
                        在法庭,在会见律师,在被处决的最后一刻。喊一声我是冤枉的,很难吗?
                        可惜,他都没有,你们说那是怕挨揍。
                        那马上就要奔赴黄泉了,他还要让家族蒙受耻辱。
                        也亏你们把他赞誉成能上天堂的精灵。


                        17楼2016-06-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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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铂金狮子座:『口供仅仅是用来发现证据,锁定证据表现的方式之一,只是证据表现的充分条件,不是构成犯罪行为证据链的必要条件。零口供依然可以形成证据链,如果口供不能锁定任何证据表现,则口供实际无效,不能作为案件定性依据。也就是说,口供不能单独成立,必须由痕迹证据,实物证据,证言,传来证据等等其它证据表现互证。』
                          ————————————
                          上述摘要来自杀林派公认的法律专家的贴吧回贴,我的问题是:林案口供是用来发现证据,锁定证据了吗?似乎相反吧?是不是先发现了所谓证据,然后再要林口供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6-06-1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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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案《投毒真伪研究——证据版》http://tieba.baidu.com/p/4113733433?share=9105&fr=share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6-06-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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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斯伟江说没查清,就是没查清。如果真如斯伟江律师所说,可以令林家告到最高法


                              20楼2016-06-20 17:2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