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头巾戒
《寄生》一文中:寄生看上了姑姑二娘的女儿闺秀,但姑父郑秀才不同意:【郑性方谨,以中表为嫌却之。】闺秀因婚事不成害病,日就支离。【郑闻之,怒不医,以听其死。二娘怼曰:“吾侄亦殊不恶,何守头巾戒,杀吾娇女!”郑恚曰:“若所生女,不如早亡,免贻笑柄!”以此夫妻反目。】后来,因郑秀才生气了,不再管这件事,闺秀终于嫁给了寄生。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注释:【头巾戒,迂腐儒生所遵守的清规戒律。】
我所疑惑的不是头巾戒这个单词,而是为什么守头巾戒就不能近亲结婚。古代不是讲究近亲结婚亲上加亲吗?不说别人,就说汉、唐以及清朝的皇帝们,就有许多近亲结婚(宋、明的皇帝的确是没有)。
《聊斋》中还有一个故事也提到这个问题,就是在《婴宁》中:王子服在郊游时见到了婴宁,思恋成疾,拜托舅舅的儿子吴生去打听婴宁,吴生打听不到,为了安慰王子服:【吴殆之曰:“已得之矣。我以为谁何人,乃我姑氏女,即君姨妹行,今尚待聘。虽內戚有婚姻之嫌,实告之,无不谐者。”】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注释:【内戚有婚姻之嫌,意谓姨表亲戚因血缘相近,通婚有所禁忌。】
查别的书中,也有这种情况。
《情史·王娇》(明,冯梦龙)中:
北宋宣和年间,申纯,字厚卿,与舅舅眉州王通判的女儿王娇私下相恋,王通判以为违反朝廷法律,不同意这门婚事。【媒得书即往,殷勤致命。舅曰:“三哥(申纯行三)才俊洒落,加以历练老成,老夫得此佳婿,深所愿也。但朝廷立法,内兄弟不许成婚,似不可违。】
后来,两人都抑郁成疾,媒婆再次去劝说王通判:【舅怒曰:“此无不可,第以法禁甚严,欲置老夫罪戾也!”媒知其不就,因告归。】
后来,两人都以失恋抑郁而死,舅舅罢官后,开始后悔拒绝了这门亲事,并亲自送王娇灵柩与申纯合葬,似满足这对恋人在一起的愿望。
《情史》中的王通判说的很明确,近亲结婚是法律所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