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违规处理
第五十七条 严禁吧主或吧务团队对官方活动(含贴吧推广)采取扰乱、删除回复等恶意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予以 撤销职务的处吧。
第五十八条 对于多个马甲担任同一吧主或多个吧主的占吧等违规行为,官方核实后将根据规定取消其吧主资格
第五十九条 对利用吧主权限进行不正当谋取私利的将视情节进行撤销职务和永久冻结等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 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条例移送公安机关。
第六十条 对于吧内对吧主进行污蔑、恶意诽谤的,官方将根据事实对吧主进行保护措施,并对诽谤者进行处理
第六十一条 严禁吧主滥用管理权限,无故封锁正常ID,删除网友正常发言;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贴吧协议、不符合贴吧版面主题、或不适当的内容(存在商业性目的或盗版侵权内容等)设置为精品贴、置顶贴、精品区分类、友情贴吧、名人堂、贴吧档案、图片库、视频、自定义链接(自定义链接严禁设置带有商业色彩、广告性质的内容)。
第六十二条 严禁吧主在未征得贴吧用户同意情况下,擅自将对方设置为本贴吧的小吧主或图片小编。
第六十三条 严禁吧主利用管理权限,为任何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任何含有商业名称,标识,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网络链接,二维码等)视为商业内容,严禁将商业内容加精,置顶,做为吧名片头像,吧名片简介,贴吧背景图,友情链接等,一经发现,贴吧管理组有权撤销其吧主权限。
第六十四条 严禁吧主组织或参与任何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的行为,如爆吧,刷屏,恶意灌水,人身攻击、发布人肉信息等。
第六十五条 严禁吧主私自解封管理员所封禁的ID或IP,删除或指使小吧主删除管理员所发布的公告或通知,在贴 吧中恶意封禁管理 员账号(如带有"百度或贴吧"关键词并带有实名认证标识的ID等)。
第六十六条 贴吧推广标识是经过百度官方实名认证的,严禁吧务团队恶意删除带有贴吧推广标识的回复楼层或封 禁相关账号。
第六十七条 当有用户申请吧主时,现任吧主须积极正面地做出答复。
第六十八条 严禁使用多个ID担任同一个贴吧吧主、小吧主。
第六十九条 吧主帐号严禁转让或租售、租借。
第七十条 吧主之间产生的纠纷,须积极沟通和交流,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七十一条 严禁利用产品漏洞对百度或百度用户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