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考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和道路交通情况,了解相关注意事项。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留出充足时间完成进入考点的系列检查工作。
二、为严肃考风考纪,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同时接受智能安检和身份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画册、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规定以外的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在接受人工安检后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核对试卷条形码信息与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夹在画板的右上角。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动笔作画。
五、考生须在答题纸上有条形码的一面作画,构图方向须遵守试题题意的要求。各科目考试均不得在答题纸上喷洒任何化学物品。考生应爱护考场环境,避免颜料、杂物等污染考场。
六、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开考60分钟后,考生可以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谈笑、吸烟、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撕毁答题纸,不得在答题纸上及画中做任何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请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不得拍摄本人和他人的答题纸,不得故意扰乱考试秩序,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工作等。
八、考生如遇答题纸分发有误、破损、有碍作画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画并上交答题纸时,同时在考场座次表上本人姓名旁指定处签名确认,待监考员收回答题纸整理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画样和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在艺术类统考以及艺术院校校考中有各种违规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