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科长还说,要是受害人苏永田平时有朋友在纪委,要是眼里有纪委工作人员家属,他们也不会拿受害人苏永田开刀的,丁科长告知受害人苏永田,要是受害人苏永田配合坐三五年牢就自由了,要是不配合,至少要坐十年牢,连女儿婚礼都不能参加。 受害人苏永田说自己不会编也不能编,编了就要坐大牢,你们这是违法。丁科长恶狠狠的拍着桌子对受害人苏永田说:“谁也管不了纪委,把你做成什么菜,我说了算,公检法都得听纪委的。你爱人是老师,你出了事,日子照样过,你父母是农民,你就自认倒霉吧!” 6.诱供骗供。(1)三句口诀。丁科长,交给受害人苏永田三句口诀,要求受害人苏永田倒背如流。三句口诀为:“真假不重要,态度最重要,数字不是问题。组织说你有罪才有罪向最坏处打算往最好处努力。”(2)一张纸条。当受害人苏永田倒背如流三句口诀后,丁科长写了一张纸条递给受害人苏永田,上面有了三行文字:“一是收了项目经理的钱;二是借了项目经理的钱但没还;三是还了的钱咬定说成未还。”事后,受害人苏永田才知道,这是丁科长等人逼迫受害人苏永田捏造受贿、索贿事实的有效方法。丁科长给受害人苏永田细看了几遍,就收回纸条销毁了。 7.变相肉刑。丁科长和反贪局田卫国等人,连续三天三夜不让受害人苏永田睡觉,直到编造出让他们满意的口供笔录为止,为了能活着离开纪委,受害人苏永田只能按照他们要求去做。 按照丁科长等人要求,受害人苏永田被逼编造出23名证人,受贿、索贿共计40多万元。按照丁科长指定,没借钱说成借的涉及5人合计14万元(汪洪斌3万、杨寿强5万、杜正明2万、葛中华2万、杨志胜2万)。按照丁科长要求,将还了的款咬定说成未还涉及四笔合计13万元(借熊子龙4万、借李玉宝5万、万达住房购房定金2万、校旧品处理款2万)。 8.四次翻供。丁科长等人每晚只给受害人苏永田一个小时睡觉时间,稍有差错就不许睡觉了,导致受害人苏永田的血压高达190多,心律严重失常。丁科长等人怕弄出人命,找医生到审查现场量血压,提供高价优质的降压片,逼迫受害人苏永田加大剂量服用。头脑只要清醒,受害人苏永田立即翻供,在纪委18天审查期间,受害人苏永田共翻供了四次,每次都应翻供而写出书面检查,并被缩短睡觉机会。 9.致命恐吓。关键时刻,潘常委亲临审查现场对我发出警告。潘常委对受害人苏永田说:“要是你在翻供明天我们就审查你妻子余海蓉,他的工作也没了,你上学的女儿谁管?”潘常委的恐吓是致命性的。为了保住妻子工作,为了让女儿有个家,受害人苏永田只能两害权其轻,几天来的悲惨经历,让受害人苏永田知道,他们这帮人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只能舍己救家,任他们摆布。自从潘常委致命恐吓后,受害人苏永田放弃了所有抵抗,丁科长等人想要什么口供,我就配合他们去做,并签字画押。他们觉得我态度不错,偶尔在白天让我趴在桌上合一会儿眼。10 、避开赃款。因被逼编造的不实口供,打死受害人苏永田和23名证人,也无法说出赃款来源与去向。潘常委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要求纪委工作人员和反贪局田卫国,在所有询问笔录中必须回避赃款来源与去向,只要受害人苏永田供述和证人证言对得上,他还明确要求田卫国与受害人苏永田某月工资为基数,估算出与案情吻合的来源不明收入作为补强证据,迅速结案,向淮安市纪委交差。 潘常委的要求得到了准确执行,在本案侦查阶段,田卫国在所有询问笔录中全都按潘长伟要求不提赃款去向,并以受害人苏永田某月工资为基数,估算出受害人苏永田有30多万元来源不明收入,逼迫受害人苏永田签字按手印。 11.逼取证言。纪委外调组负责人殷科长亲自参加内审,先后4次为受害人苏永田做询问笔录。每次他都把所有询问笔录带走,用受害人苏永田签字摁了手印的笔录,威逼证人配合做伪证。殷科长说:“苏永田都承认了,白纸黑字你们配合承认就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把你们送市看守所,直到你们承认为止”。在受害人苏永田被逼编造的23名证人中,有12人坚决拒绝配合做伪证,且要告到省市纪委,他们只好作罢,证人汪洪斌因拒绝配合作伪证,被送到淮安市看守所关押一星期,实在受不了折磨,最后一个被逼配合做伪证。(未完待续)七、致送单位国家监委举报平台、12337扫黑除恶举报平台、淮水安澜网(不让发)、百度贴吧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