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康德哲学被哲学史抛弃了?就是因为康德哲学虽然号称要回应休谟怀疑论问题,但是它最终由于自身严重的、不可克服的障碍而无法站得住脚。我知道就算到现在,还有很多人信奉康德教,所以以下内容不可避免地会冒犯到康德教信徒,但是我不在意这种冒犯。因为我是外部世界实在论的坚定支持者,所以我自然会倾向于在哲学上冒犯所有外部世界实在论的对手。
第一个障碍:对于“外部刺激”的存在无法合理解释
“固然,一切认识都从经验开始,这没有疑义。因为如果对象不刺激外感官,借以引起表象,认识能力的活动就不会被激发起来。”——康德
首先我先提供一个康德理论的一个具体背景。根据康德,物自体(thingsin themselves)是不可知的。物自体是什么呢?取决于对康德理论采取一世界诠释还是二世界诠释。一世界诠释的内容是,物自体是事物的内在性质(有些人管它叫“本质”)。这符合“物自体”的字面意思,在它们自身之内的东西。而物体还有外在性质。
根据一般的哲学定义,内在性质是一个事物仅仅由于本身而具有的性质,而外在性质则是一个事物由于它和其他事物的互动或关系而具有的性质。按照这种对康德的诠释,事物的外在性质(例如颜色、形状、温度、重量)就是由于事物和认知主体的互动而被事物所具有的。根据康德的先验哲学,人的认识内容是外部刺激和主体内部先验概念/范畴(实体性、因果性、模态性…)相结合的结果。事物通过外部刺激为主体内部的认知系统的加工运作提供了原始材料,而后主体认知系统结合先验范畴加工,产生对于事物的经验判断。这些经验内容构成了现象世界。例如,一个苹果就是相关外部刺激主体外感官,使得主体基于“实体性”的先验范畴,产生了“一个独立于我意识存在的苹果”的经验内容。整个物质世界是可知的经验世界,都是由这些经验内容组成的。
按照这种诠释,物自身和现象是同一个事物的两面。一个事物的现象是可知的,包含了一个事物所有可以被主体所感知到的性质(即外在性质)。现象之所以可知,因为经验内容可知。而物自身是内在于事物的性质,是不可知的。一个物体的内在性质和外在性质共同构成一个物体。
一世界诠释的问题在于,外在性质的来源无法合理解释。
根据康德,主体必须在接收到由物体的外部刺激带来的感觉材料(或者翻译为感性杂多,即最原始的、无表征内容、或者无概念的感受本身)之后,基于先验范畴,才可能形成经验。但是,什么是外部刺激?是一种相互作用。那么什么是相互作用?光冲击视网膜、声波震动鼓膜、尖刺刺激皮肤感受器,这些都是相互作用。当然,一个东西自己刺激自己,也是一种特殊的相互作用,如果这是物理可能的话。那么对于“物体的外部刺激”,是涉及谁和谁的相互作用呢?共有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外部刺激来源于物体的外在性质。但根据康德,外部刺激是外在性质(现象世界的构成部分)的基础。这是因为,根据康德,外在性质之所以为事物具有,是由于事物和主体之间的关系,它的存在关键地依赖于外部刺激和主体的先验范畴。但是现在外部刺激还没进入到主体内部,还不涉及主体使用先验范畴加工这个步骤,那么外在性质是怎么产生的呢?如果外在性质还没开始存在,那么外部刺激又怎么可能把它的存在奠基于物体的外在性质呢?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第一种可能性导致矛盾。
第二种可能,外部刺激来源于物体的内在性质,也就是物自体。但是,这里要解释另一个问题:外部刺激如果是物自体对主体感官的作用,那么这个作用是一种什么作用?当然不用说,它是因果作用。它因果地导致了感觉材料的出现。那么这是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作用吗?因果实在论者确实这么认为,但因果实在论者也因此认为内在性质可以通过推断得知。但是根据康德,因果关系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的,而是基于人的先验范畴:主体的先验范畴中有一个“因果性”,根据因果性的认识方式,主体产生自然中充满客观的因果关系的认识方式。但没有独立于先验范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那么“感觉材料是物自体对主体感官作用而产生的”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不可能理解的,因为当前步骤下,感觉材料还没开始存在,更不用说进入主体和先验范畴结合;所以它根本没法存在。那么,康德能不能修改理论,说,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关系(不依赖于先验范畴)和作为先验范畴的因果性都存在呢?这是不行的,因为这将直接摧毁先验范畴的理论动机:如果有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关系,还为什么要费尽心机设置什么先验范畴呢?直接说人直接捕捉了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关系不就好了吗?所以第二种可能也不能被康德的框架内所容纳。
第三种可能,外部刺激是人的感官自己刺激自己产生的。这当然是物理上不可能的,但是假设它是物理可能的。那么这仍将不会解决任何问题。因为,即使是感官自己刺激自己,仍然要解释什么叫“刺激作用”,也就是解释“客观的因果作用”在被先验范畴加工之前如何开始存在。但是这在康德框架内不可能解释。另外,如果感觉材料是感官自生的,那么人的经验判断就全都是随意的。因为经验判断是关于物体的,如果感觉材料根本和物体无关,而是感官自己造的,那么经验判断就全都是没有认识论根基的。所以这个可能性也是不会正确的。
还有其他可能性吗?没有了。能不能把理论改成,取消外部刺激,其余部分不变呢?那样的话,感觉材料就不是刺激产生的,而是凭空出现的,直接存在的。而感觉材料又是原始感受本身。那么就会褪变成认识论上的完全唯心主义,所有的关于世界的认识都完全是心灵自主的产物。这种理论存在严重的违反常识的问题:你不看向桌子,桌子会继续存在;而看向桌子,桌子会不受控制地呈现在面前。这是一个强证据表明,感受根本不是心灵自主的。
因此,按照一世界诠释,外部刺激的存在论基础为空,无法合理解释,理论破产。
第一个障碍:对于“外部刺激”的存在无法合理解释
“固然,一切认识都从经验开始,这没有疑义。因为如果对象不刺激外感官,借以引起表象,认识能力的活动就不会被激发起来。”——康德
首先我先提供一个康德理论的一个具体背景。根据康德,物自体(thingsin themselves)是不可知的。物自体是什么呢?取决于对康德理论采取一世界诠释还是二世界诠释。一世界诠释的内容是,物自体是事物的内在性质(有些人管它叫“本质”)。这符合“物自体”的字面意思,在它们自身之内的东西。而物体还有外在性质。
根据一般的哲学定义,内在性质是一个事物仅仅由于本身而具有的性质,而外在性质则是一个事物由于它和其他事物的互动或关系而具有的性质。按照这种对康德的诠释,事物的外在性质(例如颜色、形状、温度、重量)就是由于事物和认知主体的互动而被事物所具有的。根据康德的先验哲学,人的认识内容是外部刺激和主体内部先验概念/范畴(实体性、因果性、模态性…)相结合的结果。事物通过外部刺激为主体内部的认知系统的加工运作提供了原始材料,而后主体认知系统结合先验范畴加工,产生对于事物的经验判断。这些经验内容构成了现象世界。例如,一个苹果就是相关外部刺激主体外感官,使得主体基于“实体性”的先验范畴,产生了“一个独立于我意识存在的苹果”的经验内容。整个物质世界是可知的经验世界,都是由这些经验内容组成的。
按照这种诠释,物自身和现象是同一个事物的两面。一个事物的现象是可知的,包含了一个事物所有可以被主体所感知到的性质(即外在性质)。现象之所以可知,因为经验内容可知。而物自身是内在于事物的性质,是不可知的。一个物体的内在性质和外在性质共同构成一个物体。
一世界诠释的问题在于,外在性质的来源无法合理解释。
根据康德,主体必须在接收到由物体的外部刺激带来的感觉材料(或者翻译为感性杂多,即最原始的、无表征内容、或者无概念的感受本身)之后,基于先验范畴,才可能形成经验。但是,什么是外部刺激?是一种相互作用。那么什么是相互作用?光冲击视网膜、声波震动鼓膜、尖刺刺激皮肤感受器,这些都是相互作用。当然,一个东西自己刺激自己,也是一种特殊的相互作用,如果这是物理可能的话。那么对于“物体的外部刺激”,是涉及谁和谁的相互作用呢?共有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外部刺激来源于物体的外在性质。但根据康德,外部刺激是外在性质(现象世界的构成部分)的基础。这是因为,根据康德,外在性质之所以为事物具有,是由于事物和主体之间的关系,它的存在关键地依赖于外部刺激和主体的先验范畴。但是现在外部刺激还没进入到主体内部,还不涉及主体使用先验范畴加工这个步骤,那么外在性质是怎么产生的呢?如果外在性质还没开始存在,那么外部刺激又怎么可能把它的存在奠基于物体的外在性质呢?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第一种可能性导致矛盾。
第二种可能,外部刺激来源于物体的内在性质,也就是物自体。但是,这里要解释另一个问题:外部刺激如果是物自体对主体感官的作用,那么这个作用是一种什么作用?当然不用说,它是因果作用。它因果地导致了感觉材料的出现。那么这是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作用吗?因果实在论者确实这么认为,但因果实在论者也因此认为内在性质可以通过推断得知。但是根据康德,因果关系不是独立于人的意识的,而是基于人的先验范畴:主体的先验范畴中有一个“因果性”,根据因果性的认识方式,主体产生自然中充满客观的因果关系的认识方式。但没有独立于先验范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那么“感觉材料是物自体对主体感官作用而产生的”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不可能理解的,因为当前步骤下,感觉材料还没开始存在,更不用说进入主体和先验范畴结合;所以它根本没法存在。那么,康德能不能修改理论,说,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关系(不依赖于先验范畴)和作为先验范畴的因果性都存在呢?这是不行的,因为这将直接摧毁先验范畴的理论动机:如果有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关系,还为什么要费尽心机设置什么先验范畴呢?直接说人直接捕捉了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因果关系不就好了吗?所以第二种可能也不能被康德的框架内所容纳。
第三种可能,外部刺激是人的感官自己刺激自己产生的。这当然是物理上不可能的,但是假设它是物理可能的。那么这仍将不会解决任何问题。因为,即使是感官自己刺激自己,仍然要解释什么叫“刺激作用”,也就是解释“客观的因果作用”在被先验范畴加工之前如何开始存在。但是这在康德框架内不可能解释。另外,如果感觉材料是感官自生的,那么人的经验判断就全都是随意的。因为经验判断是关于物体的,如果感觉材料根本和物体无关,而是感官自己造的,那么经验判断就全都是没有认识论根基的。所以这个可能性也是不会正确的。
还有其他可能性吗?没有了。能不能把理论改成,取消外部刺激,其余部分不变呢?那样的话,感觉材料就不是刺激产生的,而是凭空出现的,直接存在的。而感觉材料又是原始感受本身。那么就会褪变成认识论上的完全唯心主义,所有的关于世界的认识都完全是心灵自主的产物。这种理论存在严重的违反常识的问题:你不看向桌子,桌子会继续存在;而看向桌子,桌子会不受控制地呈现在面前。这是一个强证据表明,感受根本不是心灵自主的。
因此,按照一世界诠释,外部刺激的存在论基础为空,无法合理解释,理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