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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者Q&A问答】公司特许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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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山东1楼2025-05-17 13:59回复
    Q:看起来很棒!关于垄断特许权:
    其他实体(私营或国营)还能建造相关建筑吗?还是仅限特许公司?
    若允许建造,是自动划归公司所有,还是公司能以超低价收购(虽然有点坑但也能接受)?
    A:
    垄断将禁止其他私营实体建造该类型建筑
    zf仍可建造,但建成后将强制以极低折扣自动私有化


    IP属地:山东2楼2025-05-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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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1 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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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不太理解为何要关联"点数"(我个人非常不喜欢这个设计)。原以为公司是内部势力,授予特权只是增强其影响政策的能力。这应该体现为具体利益集团的博弈,而不是消耗某种"点数"来签发特许状。
      A:我们未来也希望能深化这个方向——让过度强大的公司对郭嘉构成"威胁"等,但首先需要建立基础系统。


      IP属地:山东4楼2025-05-1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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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感谢这篇开发日志!想请教关于苏伊士运河等特殊公司的改动——当前1.8版本中它们很难达到100生产率阈值,导致历史性红利无法体现。考虑到运河的实际经济价值,会优化其收益机制吗?
        A:运河公司的建筑类型已更新,包括完全重构的贸易中心机制。


        IP属地:山东5楼2025-05-1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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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另外——我们能将这些公司国有化(改为政府持股50%)并更换高管吗?能否与它们互动,通过特殊交易达成协议?
          A:你可以国有化公司资产,但无法更换高管。目前还不能进行这类交易,不过这确实是我们未来可能考虑的发展方向。不过需要大量开发工作。


          IP属地:山东6楼2025-05-1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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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看起来很棒!但为什么每种公司只能从特定数量的新建筑类型中选择?为什么不能让玩家自由选择最合适的类型?(现实中我只想要"马丁水族馆帝国")而且每种公司只能额外添加一种建筑类型也很烦人,我希望能让单个公司掌控国家大部分产业(绝对不是影射韩国)。
            A:正如你所说,这主要是出于游戏平衡考虑,同时也想保留历史上/现代公司发展的特色。


            IP属地:山东7楼2025-05-1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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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垄断加价幅度是多少?应该小于或等于公司的生产加成吧?
              A:当前机制下,垄断价格的最大效果是在最终价格上施加1.2倍乘数。其计算分为三个层级:
              省份层面:按垄断企业占当地供给比例计算
              市场层面:按垄断企业占市场供给比例计算
              世界市场:需单一出口商控制50%以上出口份额才能触发


              IP属地:山东8楼2025-05-1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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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这是否意味着我可以通过战争,强制亚洲其他国家将他们的贸易建筑垄断权交给东印度公司(EIC),从而让东印度公司垄断亚洲大部分贸易?这真的太酷了!
                A:是的。


                IP属地:山东9楼2025-05-1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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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1 16: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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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某些法律——比如计划经济或委员会共和制——会影响特许权系统吗?毕竟这显然是个资本主义机制...
                  A:首发版本中除了免费特许权外没有太多关联。不过Martin和我已经讨论过未来加入一些有趣的机制来体现这种影响。


                  IP属地:山东10楼2025-05-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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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模组制作者能否通过effect来管理建筑所有权?
                    A:据我所知,我们暂时没有新增这方面的效果指令。


                    IP属地:山东11楼2025-05-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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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通过条约强制实施的外国垄断权,是否会消耗公司所有者或所在国的行政力?还是完全不消耗?
                      A:除条约本身的成本外,不产生额外消耗。


                      IP属地:山东12楼2025-05-1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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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既然公司可以收购其他私营建筑,是否会设置公司持有建筑数量的上限?理想情况下,自由放任政策应该不设限以体现不受监管的资本主义,而经济干预等其他政策可能需要设置上限来体现国家对私营所有者的监管。
                        A:暂未计划设置上限(目前就是越多越好)。我们当然会持续关注,必要时会进行调整。


                        IP属地:山东13楼2025-05-1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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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想请教下,当给同一家公司在相邻省份分配殖民特许权时,具体机制是怎样的?会扩展现有殖民公司范围,还是形成新实体?根据开发日志理解,似乎是每个特许权对应一个省份一家公司?
                          A:这个问题很好,我确实应该更清楚地说明——而且自撰写日志后机制已有调整。现在支持同时建立多个殖民地,当它们相邻时会自动合并到首个殖民公司旗下。


                          IP属地:山东14楼2025-05-1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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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这个机制会遵守当前75%的价格上限吗?例如,如果某商品已经达到最高限价,垄断加成是否会失效?
                            A:是的,会遵守价格上限——主要是因为我不确定突破最高限价能带来多少实际好处。不过这个设定很容易修改。


                            IP属地:山东15楼2025-05-1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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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1 16: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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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虽然理解目前只能这样设计,但为什么选择使用行政力作为消耗资源?当前行政力作为容量机制已经问题重重——很多消耗方式并不合理。比如:为何政教合一的zz国家比信仰自由的寡头共和国有更多行政力发放贸易特许状?就连消费税这类基础功能使用行政力都很牵强,更不用说公司特许权这种制度性行为了。
                              我认为应该直接移除行政力(官僚力也一样),将消费税、法令、特许权等机制改为与具体法律挂钩,而不是现在这种松散且不合理的容量系统。
                              A:我们也不完全满意使用行政力的方案,但必须设置某种成本。最终选择行政力是因为它最能体现"国家超常规运作"的意象。未来可能会重新审视这个问题,但目前没有具体计划。


                              IP属地:山东16楼2025-05-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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