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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坛场与庭的供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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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历史上形成了四大核心宗坛:正一“万法宗坛”、上清“宗坛”、灵宝“宗坛”、净明“宗坛”。关于这些坛的具体细节,本文不作详述,不了解者可自行查阅历史资料。这些宗坛的传承延续至元末。自元中期始,全真道在借鉴正一管理运作模式、自身逐渐规模化的过程中,于“三山”基础之上建立了自身的坛场和戒律体系。
明代朱元璋对道教做出了一项历史性的决定:明确划分全真与正一两大派别,并予以定位。全真道以自我修持为主,不强调固定山场庙宇;正一道则以符箓、法事、占卜等为特色,以历史上的“二十四治”为基础,由“三山”统管,归属正一。后世许多人高度评价朱元璋此举为“千古一帝”所为,但我对此持有异议。我认为,这一划分导致了当今道教的诸多弊病与陋习,正邪难辨,“神仙”遍地。上述四大宗坛,正是当年四大天师所遗留。时至今日,除“万法宗坛”因其特殊性,大部分宫观在不严格区分正一、全真的情况下可通用外,其余三坛则有着极高的家传谱系要求和严格禁忌。本人出身西蜀上清派,深知坛场供奉只能在宫观内进行。坛是汇聚神明、沟通天地的神圣之所,故要求极为严苛。
正一祖天师在论及丹道与坛场仪轨时强调,设坛之地首要条件是无亡人(包括停尸之所),其次远离淫秽之地,第三避开屠宰污秽之所。坛场本身必须保持庄严、清静、整洁。以四大主坛为例,供养对象除三清及各派开山祖师外,还包括紫微大帝等。供养要求是旦夕进香,供奉瓜果及香火。严格禁止供奉酒肉荤腥。坛场内严禁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衣冠不整、醉酒等失仪行为。至于现代人关心的拍照问题,我个人认为,在未举行宗教活动时,可以自由拍照,这本身并非对神明的不敬。
对道士个人的要求则包括:进香时不可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可醉酒、口出污言秽语、举止轻浮无常;不可背(屁股)对神像,不可直视神像;不可行儒家跪地磕头之礼;进香后不得回头。这些规定在许多人看来或许有些离谱或夸大,且在《道藏》或相关典籍中未必有明确记载。《道藏》固然严谨,但对比今日两岸所传版本,我们现今的《道藏》编纂者中,正一道士精通道法者寥寥(非我自傲,早年我曾常在龙虎山与张天师府之间走动),而全真道士占了编修人员的九成。诸位可曾留意道教遗留禁忌中为何禁僧、儒、妇孺、猫狗?且僧与儒居首?道教修炼注重内练,需竹席铺地、盘膝打坐以调和内外。上香不许跪地磕头,因古道教认为修真者不可行“下鬼之礼”拜神。修道者精气汇聚于紫庭(上丹田),若颠倒行礼(如磕头),易致气倾神散。现今典籍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为何多见“恭对坛前”,而非“跪于坛前”?道教礼仪是微鞠躬,配合“临目诀”,双目不可直视神像或香火,应自然平视前方。
当今香品五花八门,然道教戒律明文规定两种香不可供:一是檀香与安息香,二是草香。讽刺的是,檀香却是当今大部分道观的主香。为何不以其为上品?《道德经》有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香气虽公认好闻,亦属感官刺激。上述经文深意,多数人因不懂内练而难以领会。闻檀香觉舒适清香,实因魂魄未澄净之故,此香本身带有浓烈的树木酸腐之气!安息香则多指现代合成香料。草香即家中丧事常用之香。道教唯一认证的香是降真香,除此之外别无他选,沉香亦不可用!
供奉瓜果方面,可供品种甚少,除桃子、苹果、大枣、茶叶外,选择有限。早年我在南方出家时,见庙中供奉地瓜(红薯),甚为惊讶,问及道士,对方不屑答道:“是给祖师爷吃的,又不是给你吃的。”今日诸如西红柿、香蕉、李子、榴莲等众多水果皆不可入坛。并非大家理解的“素食即可随意供奉”,戒律明定应以香火供养为主,且灯火不可用荤油烛。以上所述禁忌,仅是坛场供养要求的一部分。道教坛场不似佛教或民间堂口那般不拘小节,它是神明在凡间威严的体现,是沟通天地的枢纽,要求极端严格与庄重。如今某音等平台常见道士在神像前或坛场内自拍嬉笑,皆为泄神之举。这也是我前文提及本派道士每逢初三、初九需庄严读诵戒律的原因之一。神霄派在弟子初学道法三年后,师父授徒的首要标准便是“三尊戒”中的第一条。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7-06 11:23回复
    何谓“庭”? 简言之,即道士云游在外或未居庙观时,临时搭建的供奉神灵之所。其核心禁忌在于:人神不可混居。家中能否供奉神像,是当今许多人关心并实践之事。答案是不可。首要原因便是人神混居。即便有人辩解“我只供奉不住此屋”,那楼上楼下呢?凡人居所难免产生污秽之气,亦难避情色之事,妇孺更易触犯禁忌。或许有人会说:“某人家供神多年都没事,你说几句就有事了?”然而,据我所见,家中供奉者,至今鲜有供奉正神者,剩下的是什么,大家自行判断。供奉神明本是庄严神圣之事,绝非用于今日之求名求利或祈福禳灾!这已背离了古道教对神明供奉的本义与追求!
    现今所见坛场(无论庙宇、家中或堂口),格局大抵相同:主神居中高位,香火通达,而桌下或角落则设一小处供奉土地或城隍。问及为何如此安置土地,答曰:“神明职责有别,土地神职位最低。”此等贬低神明的低端行为,若遇此类道士或游方者,直接斥责驱离即可!古道教神明并无地位高低之分,各居其天位,职责亦无大小之别。按道教传统,灶神的辈分(如“泰上”所述)甚至早于三清,只是他自愿护佑世人疾苦祸福。这也是如今许多人触犯灶神却难以化解的原因之一。
    学习道教知识与进行道教修行,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道教是华夏文化的根基,绝非建立在歪理邪说之上、假借神明之名行谋财骗色之实的拙劣手段。信仰的真谛,不在于磕头烧香,也不在于吃斋念诵圣号。在这个正邪难辨、邪常充正的年代,离经叛道者比比皆是。若道教沦落至此,不修也罢!
    三遵戒:
    一,不得负违天地。
    二,不得悖逆父母师友。
    三,不得违师所行教令。
    五戒行:
    一,戒非色非财。
    二,戒杀物伤情。
    三,戒悭贪嫉妬。
    四,戒请曲邪佞。
    五,戒喜怒变常。
    七正直:
    一,以正信为善根。
    二,以正真留意,上应天心。
    三,以忠利於国,孝穆於亲。
    四,以正信从师训。
    五,以正直和穆六亲眷属。
    六,以正绝听是非,邪不干正。
    七,以市价斗称,平直交易。
    六不听曲词:
    一,察有嗔妬奸滥不明者,不得受状。
    二,凡人欺诈奸盗,事属暗昧,不得受状。
    三,假以财物,求祷妄动吏兵,害物伤命,不得受状。
    四,为冤僧嫉妬,欲求报对者,不得受理。
    五,财物不明,亡者往来追摄,似乎机变者,不得受理。
    六,民有冤枉,已经明断,妄讼官吏,欲求警报者,不得受理。
    吾法元来不妄传,信知道法玄妙妙。吾家自是神仙种,管取儿孙代代贤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7-0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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