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我只想让你知道』
第二天一大早,宋南晴果然在楼下的灌木旁看到了他。“早啊,”她挥挥手快步向他走去,这几天的这么多次见面,这大概第一个正常的招呼和寒暄。
“早啊。”
清晨的草木清香被浓重的雾霾遮盖,尽管是十米不到的距离,还是朦胧成了不可描摹的浪漫。
他们不约而同地默然不语,然后不约而同地以相同的稳定的步伐行走在彼此身边,望着前方的目光,忽然混进了几丝关乎彼此的欣喜欢愉。
过地铁站安检的时候,宋南晴一米六左右的个子很容易就被淹没在了人群中。她意识到被队伍前的人绊到之前,他已经隔着几个人伸手扶住了她的肩。
她习惯性地小声说了“谢谢”,即使明知会在抵达他耳畔之前就融进人群的嘈杂。
夏柒柒笑她的这个习惯是那些年被许若文耳濡目染,也许有吧,但更重要的应该是——她终于成了和他一样的人。
小时候还咬着辣条喝着有色汽水的时代,他就好像孩子中的异类,过早地清冷矜贵。高中时候,身边人忽然又都成了他的样子,她适应了这么多年,终于也有了都市中人该有的样子。
只是有的时候,还是会很怀念啊……
“许若文,我昨天想到了我们小时候,我带你去百货大厦楼下吃炸土豆,你一开始不肯吃,我就把土豆扯下来塞到你嘴里。”
时隔多年,他还是尴尬得脸颊泛红,十秒后调整过来,忽然宠溺地抚了抚她的发梢。
“许若文,你记不记得你第一次摸我头发?”
“记得,你在几个男生面前帮我说话。”
“后来我又摸回去了,然后你超紧张地问我是不是介意,我故意不说话吓你,然后……”
“然后你说,你其实很喜欢别人摸你头,至少会喜欢我摸。”
……
他其实记得很清楚啊,想着想着,她再次说不出为什么地感动到爆炸。
高中分科刚过的那段时间,宋南晴一度矫情得想昭告天下文科生的身份。不记得是随笔本的哪一页,一千多字的小说有这样一个结尾——女孩坐在花田中央,看棉花糖般的云朵一片一片被他的身影撕下,看他在花海中且停且走。天空美得好像是爆炸前的盛放。她想,地球要爆炸就爆炸吧,至少自己已经见到了那么好看的一双眉眼,至少那双眉眼,是自己一个人的画。
许若文,我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你呢?
她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然后轻轻扬起嘴角笑出了声。
许若文,我现在……还是会那么喜欢你啊。
地铁放缓速度驶进站台,二十分钟车程,晨光已从熹微变得明朗。站台上依旧停着熟悉的早餐车,宋南晴习惯性地和早餐大妈打了招呼,随手要了一个蛋糕卷。
“在家忘了吃早饭吗?”
“我一直都是到这里买了吃到杂志社门口的。”
他无奈地皱了眉,环视早餐车后把她手上的面包卷换成了黑米粥。“冬天吃冷的会胃痛。”
宋南晴顺从地点头答应,从塑料桶中抽出吸管时却再次被他修长的手指按住。
“宋南晴,毕竟现在是我在追你。”他眼角含笑地看着她,言毕熟练地把吸管插好,再把杯子塞到她手心。
这是在说自己不含蓄不优雅吗?虽然都是事实,但她还是忍不住用怨念的意味瞥了他一眼。
“曾经你为我做过的事,这一次,我来为你。”眼神认真得像一张密密匝匝排着英文情书的白纸。
许若文你做不到的,无论如何你不会做到把最好的年岁浪费在我身上。
“好啊那你就试试吧。”
许若文,我只想你知道,我喜欢你,有多快乐,又有多难过。
重逢之后,她第一次静下心来端详他的眉眼。比五年前更清瘦的脸颊,狭长的眼眶里隐约燃烧着一颗小小的太阳。眉色深浅恰到好处,宛若是古希腊的铅笔在泛黄的白纸上勾出两道完美的弧线。
“嗯?”他被她看得久了,轻轻念了半声。
“没事。我去上班啦。”
“好好工作,晚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