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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北大教授赵冬梅系列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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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赵冬梅女士在央视《百家讲坛》开讲“司马光”系列,在央视极尽对司马光的吹捧下(央视解说词说“司马光是北宋政坛最耀眼的明星”),赵冬梅女士极力为司马光增光添彩、堵漏补罅,她的一些说法,其实很肤浅,漏洞百出。现本人逐一驳斥赵教授的一些说法。
其一,北宋不少大臣说司马光“迂腐”,赵教授为司马光辩解说,孔子、孟子也被人说成迂腐,孔子、孟子迂腐吗?
对此,个人意见是:孔子、孟子确实不迂腐,而司马光迂腐。理由可举例说明:孔子虽然讲忠孝节义,但一生都很“活”,并不讲愚忠愚孝。比如孔子讲忠,但赞成管仲不陪着公子纠死,孔子一生也没在鲁国国君这一棵树上吊死,一生侍奉了多国君主。这说明孔子不讲愚忠。孔子讲孝,也反对傻孝愚孝,譬如曾参傻乎乎的挨父亲揍,孔子就反对,主张逃。这就是孔子的“活”。而这些活,在司马光身上,似乎没有。
再譬如孟子,孟子也是主张遵从礼仪的,但大舜不告而娶(不告诉他的父母就娶亲,违反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节),孟子却赞成。孟子认为如果大舜娶亲告诉了父母,父母便会不赞成,这样就会使父母“无后”,这就是孟子的“活”。而孔孟身上的这些“活”,司马光身上似乎没有,而是一个劲的“杠”。(未完待续)


1楼2018-01-22 15:06回复
    其二,北宋到神宗时国库困难,大臣之间在南郊赏赐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有的官员主张取消大赏。这个时候,王安石提出了“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有饶”主张,而司马光却说“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对此,我们且不去讨论皇帝该不该取消对大臣的赏赐。我们且分析一下王马二家谁的说法较有道理。
    赵教授比较赞同司马光的说法,说司马光的说法比较符合当时实际。赵教授认为,王安石的说法拿到现在较为有道理、符合实际(譬如进行各种改革,加之科技快速发展,社会总财富会迅速增加,但在当时,由于封建体制和科技比较落后,社会财富不会增加,所以赵教授认为司马光说的对。
    对此,个人认为,即使在当时,王安石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按静止的、凝固的眼光看,当然觉着司马光说法的有道理。但是如果用改革、进取的发展的眼光看,一定程度的“民不加赋而国有饶”也是可以实现的。譬如王安石后来实行了十几年的“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就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大大提高了农业产量,实现了国库充裕、物资丰裕,这不是大大增加了社会财富吗?这不是“民不加赋而国有饶”吗?司马光用无为的、静止的、保守的、凝固的眼光看问题、自然看不到这一面。(未完待续)


    3楼2018-01-2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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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关于阿云案的处理,赵教授显然不赞成许遵的判决,认为阿云刀砍韦阿大是妻子谋杀亲夫,按宋朝当时法律应判死刑,而许遵没有判阿云死刑,这是不对的。那么许遵没判阿云死刑到底对不对呢?笔者的观点如下:
      (1)严格执法等不等于就是死守法律表面的条文,刻舟求剑,而不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丝毫变动的判决。不言而喻,自古至今,法律的落实都是在不变与变、死和活之间向前发展的,世界上不存在不看具体情况、不做具体分析,一股脑的千篇一律的凝固的死守法律条文的判决。如果有人那样做,一定不是一位上等的法官。
      (2)阿云到底是不是韦阿大的妻子?按照赵教授的说法,阿云是韦阿大的妻子无疑。因为她已经过门有些日子了,即便是许遵从法律角度讲,认为阿云母丧期间到了韦啊大家属于违法婚姻(宋朝规定为父母服丧期间不能结婚),不能算合法婚姻,那阿云实际上已经到了韦阿大家,赵教授就认为已构成了事实婚姻。
      那么,赵教授的观点确实有道理吗?笔者要问,既然阿云那么烦韦阿大,那么恨韦阿大,那么阿云有什么理由自愿到韦阿大家里去?既然阿云不是自愿到韦阿大家里去的,那肯定是遭受到某些巨大压力,小姑娘受不了,才违心的到韦阿大家里去的。既然是违心的,受胁迫的,那又为什么说阿云和韦阿大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难道一个女子被强迫到了一个男人家待了一阵子,就成了事实婚姻了吗?如果那样,任何一个男子都可以在大街上将自己看上的女子强行弄到家里住一阵子,就成了事实婚姻,法律就予以维护。由此看来,赵教授的认为大谬不然。
      (3)还有,赵教授依据宋人记录,还说许遵“乖”判此案,是有意彰显自己,是在作秀自己,目的是想高升。对此,笔者认为,一个人想升官并不可耻,关键是他想升官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升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做好事、做正事,那他想升官的做法,也并不令人可耻。奥巴马争总统,马克龙争总统,你能说人家德行低下吗?


      5楼2018-01-2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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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我数年前发表在贴吧的有关阿云案的自己的观点,现重新贴出来以供诸位探讨:
        北宋时出现这么一个案子,一个农村小丫头阿云在父丧期间,被强行跟一个长得丑陋无比的三十多岁的汉子叫韦阿大的定了婚。阿云气不过,趁着韦阿大在瓜棚里睡觉,就砍了韦阿大十几刀,打算把韦阿大砍死,结果砍来砍去,只把韦阿大的一个手指头砍伤。
        对此,司马光坚持要判阿云死刑。司马光的理由是按封建法律,妻子砍丈夫,不管丈夫伤大伤小,必须判妻子死刑。
        王安石不同意这样判,说阿云不够判死刑的罪过,不能够判阿云死刑。结果王安石不顾反对派强烈反对,坚持判了阿云“有期徒刑”。
        敝人认为王安石对阿云案的认定是完全正确的。王安石认定阿云不构成死罪是完全合情合理的,理由如下:
        一、阿云杀人,不属于妻子杀夫,不构成十恶不赦之最。因为虽然阿云和韦阿大订了婚,但没有正式结婚,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结婚事实,并且阿云在服丧期间,按封建规定也不能结婚。司马光强说她已经是韦阿大的妻子,在法律上不成立。并且,既然阿云极不嫁给韦阿大,那阿云“嫁给”韦阿大就是 不合法婚姻
        二、阿云犯罪不构成成年年龄,不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应该从轻处理。古代女子订婚一般都在十六七岁,小的在十四五岁。从阿云砍了韦阿大十几刀,都没把韦阿大砍出大毛病。就说明这个女子一定很小,没有多大力气。假如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子去砍一个大男人,加上害怕,她能砍出多大力气吗?砍了十几刀没把韦阿大砍出多大毛病,说明阿云岁数很小。这是从现代社会法律观念来说的。
        三、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被逼得去杀人,如果不是被逼急了,她能去杀人吗?潘金莲杀了武大郎虽然该死,但也有她可怜的地方,尤其是才十五六岁的花儿一样的小姑娘若嫁给一个“瘪三”,她这一辈子算是毁了,在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下,他能采取什么办法去逃避呢?一时气急,动手杀人,也算属于激情犯罪,跟一般的仇杀和谋财害命不一样。
        四、阿云犯案,虽然不敢说是有自首情节,但绝对是那种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的情况。据史料记载,**找到阿云询问案情,一开始并不肯定就是阿云砍了韦阿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阿云就是坚持不承认杀人,打死也不承认,**局也没办法,那时也没有摄像头、也不能认定手印什么的,你能确定是阿云杀人了吗?从这一点上,阿云具有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的情节,可以从轻发落。
        五、这是最关键的,阿云杀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不过伤了韦阿大一个手指头,不是那种非杀不可的一类。这在现在一般也不会判死刑。这个时候如果判决阿云死刑显然过重。
        司马光出于严格维护封建秩序、强化封建礼教的需要,坚持要求杀死阿云,既不符合法律要件,也不符合人情事理,是典型的冷酷的封建主义的卫道士情节。
        从这件事,我们看出,许遵和王安石在处理一些事情过程中能超过一般人的看法,他的法律思想至少超过保守派七八百年。也就是说,王安石在近一千年前,就已经有了现代人的科学的法律思想了。


        7楼2018-01-2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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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8年1月23日一期的讲座中,赵教授一再反复强调并指摘王安石气死了唐介。请问,唐介迂腐、顽固,一再反对王安石一派对阿云的文明进步的判决,一再指责王安石,王安石跟他辩论,他自己生气而死,这事能怪王安石吗?
          至于郑䲒 滕甫被解职,赵教授说这是王安石搞的,这真是笑话,没有皇帝点头,王安石能自己决定解职朝廷大员吗?再则,郑䲒 滕甫反对改革、新政,皇帝解除他们职务,不是完全必要的吗?他司马光上台后不是也大批解职、驱赶改革派官员吗?
          另外,赵教授又指摘皇帝直接解职郑䲒 滕甫是违反所谓制度(按赵教授说法,是王安石解职的),这个说法冠冕堂皇,不过笔者要问:
          (1)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有真正能长期遵守执行的制度吗?指望长期遵守一种制度,把皇帝限制死,那就不叫封建制专制了。因此,指望某种封建制度能长期限制住皇帝那是不合实际的幼稚想法。
          (2)当某种度限制住改革进取时,还说要遵守制度,那不过是反对者借以阻碍改革的一种说辞。
          (3)司马光说王安石刚愎自用、不通事理,其实司马光又何曾不刚愎自用、不近情理。神宗死后,他不顾众人反对,坚持要全面废除新法,导致北宋后来越来越弱、最后亡国,这何尝不是刚愎自用、不近情理?
          (4)司马光说要遵守制度,请问,神宗死后,他遵守神宗既定的制度了吗?不是也大力废除神宗时实行的众多制度吗?并且司马光还为此创了一个制度(或者说叫改革),叫做“以母改子”。“以母改子”这个制度好像是历史上没有的,司马光为了达到废除新法的目的,不也是不择手段违反现有制度而创造新制度吗?(待续未完)


          9楼2018-01-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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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8-01-2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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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说说2018年1月24日赵教授讲的这一集。这一集是关于青苗法的一集。在这一集里,赵教授一再用“害民之法”、“强到之法”、“完全变了味,强制贷款,强制还款”、“一味增收”等来描述青苗法。无疑,青苗法在实行过程中肯定会像推行其他新政一样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如在中国土改过程中,就出现过错划成分等错误),这是正常现象,正确的做法是该调整的调整、该改进的改进,但不能从根本上否定青苗法。而赵教授口中的司马光的所谓“调整”,实际上是要完全废除青苗法,对此王安石当然不能同意。而王安石坚持实施青苗法,相信也不是坚持青苗法实施过程中的错误做法,以他的睿智,他是会在以后的青苗法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改正的。因此说,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应该是正常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可以提出改进,不可以提出废除。
              因此个人认为:(1)认为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完全变了味,说青苗法有百害而无一利,不确切;(2)说青苗法是害民之法是不全之词、过激之词;(3)说青苗法是强到法律,是不懂得国家概念的做法。非常时期,实行一些非常之法,是为了国家最高利益的需要。春秋时期,子产为了增强郑国国力、抵御外寇,就实行了“丘赋之法”,直接向官民增加税负,一开始老百姓普遍反对,但后来大家理解了子产的用意,还是很钦佩子产的做法的。
              而王安石、宋神宗在接下来多少年的实行青苗法的过程,肯定对青苗法的实施进行了强有力的改进,得到了大多数的认同,也取得了巨大成绩(见下面我在数年前根据梁启超先生所著《王安石传》记载,所写的关于青苗法的议论)。而即使这样,还是逃不脱被司马光等保守派大臣废除的命运,这是典型的保守做法。


              12楼2018-01-2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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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我数年前,发在相关贴吧上的讨论青苗法的帖子,以求教于赵教授。
                那么,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取得哪些效果呢?请看梁启超的论述。据梁启超先生考证,《宋史》有意抹杀青苗法的积极作用,把青苗法说得一无是处,是严重不符合史实的,《宋史》作者有偏见,不能客观地记述历史史实,这里不妨把历史还原一下:
                史实一:青苗法在全国公开实施之前,不但王安石在浙江鄞县局部实施成效卓著,而且李参在陕西实行也取得很好的效果,这说明青苗法的实践不仅在鄞县提前取得显著成果,而且在其他地方也取得显著成果。
                史实二、青苗法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以下是梁启超在《王安石传》中的一段话:
                “王安石在他的《谢赐元丰敕令格式表》中说:“在苗头出现之前创立新法,在反对者的声音落下后取得成绩。”可以说在王安石被罢免丞相之后它的效果更加显著了。然而这还是王安石自己说的不一定可信,请容我用旁观者的话来证实。河北转运使王广廉上奏,说百姓都欢呼感激朝廷的恩德。李定到京师,李常见到他,问他:“你从南方来,百姓认为青苗法怎么样?”李定说:“百姓感到方便,没有不高兴的。”李常说:“整个朝廷都在争论这事,你不要这样说!”李定说:“我只知道根据实情说,不知京师不让随便说话。”说明当时的舆论,有想按住人的舌头而没有达到目的的。而还有人说这是为了依附王安石而希望得到宠信才这样说的,并不可信,请容我再用反对派的话来证实。
                史实三:反对派不意之中说出了实话,暗称当初反对青苗法,做法不当。
                请允许我再借用梁启超《王安石传》中一段话来说明:“朱熹的《金华社仓记》中说:‘凭我观察前辈贤人的论述,而用今天的事来说,则青苗法,它立法的本意,本来并不是不善。’程颐曾评论王安石,而不免后悔对他有些偏激,他晚年知道自己攻击青苗法是错误的,而朱熹尚且歌颂过它。苏轼《与滕达道书》中说:‘我们这些人在新法施行当初,动不动就抱守偏见,以至有了同党异党的说法,虽然出于耿耿忠心,出于忧国之情,而所说的差错和谬误,很少符合道理的。当今皇上的品德日益更新,众化有了大成果,回顾当时自己所持观点,越来越觉得有疏漏。’苏轼晚年深深忏悔,而他感叹新法取得的成果,他的话和王安石所说的‘在反对者的声音落下后取得成就’是相吻合的。”
                从上面的论述里,可以看出,反对派程颐、苏轼对从前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是有所忏悔的,认为自己是非常偏激的。以程颐、苏轼两人,是当时反对王安石的主力,而都是这样认为,如果不是王安石变法确有成效,他们能说这话吗?以此来推测,与程颐、苏轼的想法一样,而他们的言论不为后世所流传下来的,应当还有。
                另外,也不是所有反对派对王安石变法都不认头。梁启超先生在《王安石传》中接着说:
                “元年(公元1086年)二月,废除青苗法,三月,范纯仁以财政费用不足为理由,请求恢复青苗法。八月,司马光上奏请求散青苗本钱来利民,只是应当禁止强行借贷。这些都是写在奏折中,记在正史里的。难道司马光、范纯仁不是带头攻击青苗法的人和攻击最用力的吗?为什么在十八年后,又对青苗法如此津津乐道?由此看来,可知当时的青苗法,确实取得了显著成效;而百姓蒙受这种恩惠时间长了,即使强要埋没它的好处而办不到。……我们这些人现在来讨论,还觉得青苗法是那样的难以施行,而王安石当年施行它,虽说它的弊端不能够避免,而它的效果已经很明显,我于是更加佩服王安石的才干无人能及,而诋毁当时奉行新法的人都是小人的话,我最终也不敢信。
                史实四:说青苗法不好,南宋朱熹自己却偷着实行类似于王安石青苗法的政策。
                梁启超先生在《王安石传》中说:“南宋后来有暗地里窃取青苗法的实际而明着又避开它的名称的,就是朱熹的社仓。他的方法是取息十分之二,夏天放出贷,冬天收回来,这与青苗法有什么不同?朱熹在崇安施行而奏效,而想把这施行到天下,也就像王安石在鄞县施行后而因行之有效而要施行到天下一样。朱熹平日本来是非常诋毁王安石的,说他是急于得到财利,使天下搅扰不堪,闹得人都不想活了。等他倡导社仓,有反对他的,他奋然说:“王安石就只有施行青苗法一事是对的!”(都见于《朱子语类》)王安石果然是急于求取财利吗?王安石所做正确的事,果然只有青苗法这一件事吗?也不过是他的说法罢了
                以上事实说明,王安石所实施的青苗法绝不像《宋史》描写得那样糟糕,其历史真实情况已经被《宋史》掩盖得差不多了。《宋史》作者为了极力丑化王安石,甚至不顾历史事实,这是我们需要认真鉴别的。


                13楼2018-01-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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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说说2018年1月25日这一集,在这一集里,赵教授说王安石反对皇帝提拔司马光,理由是,皇帝召见大臣时,每每先召见王安石,后召见司马光。赵教授由此得出结论,王安石暗地里阻止皇帝提拔司马光。 这里我们就要问了,黄帝愿意先召见王安石,这跟王安石“加塞”有什么关系? 这又跟王安石阻止黄帝提拔司马光有什么直接关系?黄帝提拔司马光,司马光不接受任命,怎么又跟王安石阻止黄帝提拔司马光扯上关系了? 另外,赵教授还臆断,司马光说不住黄帝,是王安石暗地里提前撺掇黄帝做了准备,好像她自己亲自看见似的。司马光观点迂腐、保守,说不住黄帝是很自然的,怎么又把原因归到王安石身上?赵教授这个原因找得真是超水平啊!
                  还有,赵教授指摘王安石变法搞排除异己,不用反对派。请问包括现在,哪一朝哪一代的政治家施政,不是找与自己一条道的?如果赵教授当了大老板,难道愿意找一个跟自己经常掣肘的当副手?
                  此外,王安石回复司马光之信,斥责了司马光侵官、生事、征利、拒谏的指责,赵教授对此非常反感,指责王安石违反了祖制、破坏了制度。对此笔者请问,王安石愿意违反祖制吗?历史上哪一次改革是在原有制度下实施的,是征得了反对派的同意才实施的?商鞅变法?李悝变法?吴起变法?
                  历史的事实证明,凡改革,基本上是不能在原有制度内实施的,必须冲破某种制度和传统的约束。否则,就没法进行改革。因为即使改革好,在多数情况下,智者是少的,愚者是多的。这就是古人常说的“智者现于未萌,愚者暗于成事”的原因了。


                  14楼2018-01-2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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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讨论一下2018年01月26日赵教授讲的这一集。
                    神宗说青苗法总体上是对的,之所以出现问题,是推行的官员出了问题。这实际上是神宗和王安石对青苗法所做的最正确的总结,这就预示着神宗和王安石以后推行青苗法会有所改进的。
                    韩琦写了一封信,反对青苗法,赵教授说神宗回复韩琦的信,是王安石捉刀的,是断章取义的批评韩琦。后来韩琦又写了一封辩解的信给黄帝,要求下发各个官员,为自己辩解,结果不了了之。那么这些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到底是谁对谁错呢?请赵教授把具体的纸面上的东西公布出来,让大家品评品评,不要自己一味的在哪里说韩琦怎么怎么有理,王安石怎么怎么不近人情。赵教授说王安石第一仗打败了韩琦,无非就是韩琦想动摇青苗法,最后没得逞,但黄帝、王安石到底没有把韩琦怎样。
                    关于王安石撤李常的职,赵教授说王安石破坏了宋朝“风闻言事”的制度。笔者认为:“风闻言事”,说好听点,就是捕风捉影,说难听点,就是造谣诽谤、无中生有。这对于一个严肃的官员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欧阳修好好的,有人说他跟儿媳妇有一腿,这事落到谁身上谁也会生气。所以有人无中生有说新法的坏话,王安石不能容忍,事出有因。
                    另外,赵教授说神宗绕开有关部门直接罢免或任命官员破坏了有关制度,这种认为在常规情况下是正确的。但是赵教授也不想想,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改革,哪一次不是黄帝乾纲独断、强推硬施,不如此,能改革吗?当然,赵教授为了为司马光辩护,就不问这些了。请赵教授举一个例子,历史上成功的改革哪一次是在旧体制下完成的
                    另外,赵教授还指责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说王安石这句话的意思是:反对好的天意,反对好的祖宗之法,反对正确言论,把王安石这句话说的那么不堪,其实王安石所反对的是盲目的信天、不好的祖宗之法和明智的人言,并不如赵教授所说的只往坏处琢磨。
                    关于王安石说合乎天理的就是正确,赵教授搞不懂。笔者认为这句话完全正确。什么是天理,按朱熹、王阳明之说,天理就是良心,就是从大局着眼,强国富民。
                    另外,赵教授在讲座中一时不慎还讲了一个细节,司马光自己承认,青苗法还没实行时他就反对(司马光美其名曰“早就预见了青苗法是害民之法”,也不知道他怎么预见的,青苗法还没实施,还没出现问题),这充分说明司马光反对青苗法,绝对不是因为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了毛病,司马光才反对的,而是一开始司马光就出于维护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的考虑而从根本上反对的青苗法。这和其他人见到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了些毛病才反对青苗法,有本质的不同。


                    15楼2018-01-2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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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我们在看看2018年1月27日这一集。
                      在这一集里,赵教授再次连篇累牍地不厌其烦反复地说司马光辞职,以烘托司马光的所谓高风亮节、高大人格。又说苏轼回家丁忧,遭到调查,深为苏轼之遭遇所不平。但是,这不是赵教授自己所主张的吗?赵教授一贯主张谏官可以“风闻”、可以扑风捉影,怎么这次谏官“风闻”了苏轼,赵教授又不乐意了。看来,赵教授看问题有两个标准,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她可以左右扇。当“风闻”对王安石不利时,就说“风闻”好;当“风闻”不利于反对派时,就说“风闻”不好。赵教授这讲课水平超高!接下来,还是看看赵教授如何讲苏轼不赞成反对派全面复古,而被反对派赶出京城的吧
                      同时,赵教授还断定,苏轼被贬,肯定与王安石有关,肯定是王安石暗中捣的鬼,这就把屎盆子扣到王安石身上。赵教授认为,一个叫谢景温的人,提出要对谏官人选严格把关,而这个谢景温又是王安石弟弟王安礼的舅子,因此赵教授就断定这是王安石假公济私、为人不正,是王安石有意要打击反对派谏官。请问,这是一个教授所应有的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吗?靠臆想、靠武断、靠瞎想吃饭?王安石的人格有那么卑劣吗?苏轼反对变法,他被罢黜理所应当。
                      另外,邓绾实事求是上书赞扬青苗法在实施过程收到了良好效果,在赵教授看来则是“吹嘘”、“吹捧”青苗法,好像凡是反对青苗法的才是不吹嘘、不吹捧,凡是赞成青苗法的就是吹嘘、吹捧。宋朝当时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各地官员素质不一样、工作作风不一样,又焉知宁州不是正确贯彻实施了青苗法,而取得了显著效果呢?赵教授的这种学术作风,真是值得让人探讨。另外,赵教授又不失时机的把邓绾“埋汰”了一下,说邓绾是小人得志,原因是邓绾回京城没有及时看老乡。大家看到了吗?凡是赞扬青苗法的人,赵教授就达心眼里看不上。
                      再说范镇。范镇攻击、污蔑新法,王安石、宋神宗罢黜范镇的官,不是很正确的吗?范镇给黄上上书说的那些话,表面上看是正确的,其实很短浅、很迂腐(且不说她向着大官僚、大地主说话)。在下请教赵教授,您听说过孔子说过这样的话吗:“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就是说,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好和绝对不好的东西,只要用对地方(义)就行。王安石变法、好像是侵害了一些人的利益,但是他是着眼于大宋的未来一二百年,而司马光、范镇只为大官僚、大地主争眼前利益,而不顾大宋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如果不变法,到头来国破家亡,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看你还怎么维护这些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孟子曰:“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什么意思?就是君子做事只从大局的、长远的根本仁义着想,哪怕暂时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只要符合人们的长远、根本利益也要做,并不只是从表面让人得一些小恩小惠就是行仁义。
                      此外,赵教授还指责王安石要严惩范镇,但实际上范镇最后并没有被严惩,没有被流放,谁有能否认这其中不是王安石从中实惠了呢?


                      17楼2018-01-2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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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说说赵教授2018年1月28日这一集。这一集,我们按照赵教授讲课的顺序来讨论。
                        首先说三道奏札,这是司马光辞别宋神宗时写了三道奏札。
                        第一道奏札,司马光要求在陕西免除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理由是陕西闹灾,老百姓颗粒无收。这个理由算是理由吗?闹灾和颗粒无收跟不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有什么直接关系吗?按说越闹灾越应该实行青苗法,只不过要免利息或减利息。但是司马光并没有说要降息和减息,只说不实行青苗法和免疫法。本来就闹灾,老百姓颗粒无收,不知道不实行青苗法,老百姓还怎么过。
                        第二道奏札,希望不要让陕西的年轻人去戍边,理由是青壮年都去当兵,农业生产就要耽搁,这对农业生产很不利。这里有两个问题:(1)陕西的青年不去当兵,其他地方的青年就应该多去当兵。(2)农业生产搞好了,外敌自然就不会侵略了。这些道理说得通吗?
                        第三道奏札,不能把内地兵调到边境上去,内地不能空虚,要防止老百姓造反。这个奏札算是有一定道理。
                        接着是司马光西进,看到因天灾流离失所的老百姓非常同情,还算司马光有点德行。但是同情有什么用呢?不如付诸行动。王安石当初大搞水利和后来大搞农田水利法,不是在用实际行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抵抗旱灾、水灾,让老百姓尽量减少因天灾所造成的庄稼损失吗?怎么当初王安石搞水利建设出了点小差池,赵教授就那么不能容纳呢?
                        再接着,赵教授用了很大篇幅“控诉”了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的诸多毛病或罪恶,一是利息过高,有的地方利息甚至高达数倍,老百姓痛苦不堪;二是国家拿陈粮换老百姓新粮,不公道。这条指责比较牵强。因为据说当时宋朝国库粮食几乎没多少库存,国库粮食基本上是一年赶着一年走,那么国家实施青苗法顶多是用头一年的粮食换老百姓手里第二年的粮食,不算是赵教授所说的国家拿陈年老粮换老百姓新粮食。再则,有的地方实施青苗法,采取的是现金,那么赵教授所说的国家拿陈年老粮换老百姓新粮的说法,就更站不住脚了。
                        总之,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笔者并不想否认,尤其是在早期。但是,据其他资料记载,青苗法在一些地方实施还是取得了良好效果的,是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的,譬如邓绾、李参、王广渊、王广廉、李定等所在的府、州,据他们实事求是地讲,就取得了良好效果、老百姓都感到灵便。像取得良好效果的地方,肯定还有不少,只是史料不记载罢了。
                        据我估计,青苗法在全国实施总的情况是: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好,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一般,三分之一实施得比较差。而就是这三分之一实行的比较差的,给青苗法造成了恶劣影响,成为反对派无限夸大青苗法负作用,欲彻底否定青苗法的把柄。而后来的宋史编者,由于倾向旧党,就故意隐藏青苗法实施效果比较好的地方,而突出青苗法实施效果比较差的地区。
                        既然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效果有好有坏,那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不是青苗法本身的毛病,而是实施过程中的毛病。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毛病,就应在实施过程中修改毛病、改进工作,而不能因噎废食,彻底否定新法。
                        司马光有一个做法值得肯定,那就是他后来到地方任上,要求在实施青苗法过程中不要强迫贷款,这个观点值得称赞,但这又何尝不是王安石一开始的想法呢?以王安石同情下层劳动人民、忧国忧民,他能执行出一种祸国殃民的法律吗?实际上,王安石制定青苗法一开始就要求实施者不能强迫,如果那时司马光早就提醒王安石要注意这点,相信他们二人可能就会就青苗法达成共识,一起合作把青苗法推行好。可惜的是,司马光一开始反对青苗法的原因根本不是这些,而是因为青苗法与民(这里的民,实际上是大官僚、大地主)争利,这是他反对青苗法的最根本原因。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黄帝每天为给官员发工资没钱而着急,而司马光却一个劲的要求取消新法,又想不出增加国力的办法,照样一个子不少的拿工资,这才叫站着说话不腰疼(司马光一辈子负能量太大,一辈子光说这不行那不行了,就没听说过他说行的)。不然,君实公为了抗议新法实行,可以拒领朝廷俸禄,因为他领的俸禄中,有不少是实行新法而给国家带来的收入。或者,君实公可以将自己修园子的钱无息贷给贫困农民,让他们度过灾荒,笔者给司马公磕三头。


                        20楼2018-01-2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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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说说赵教授2018年1月29日这一集。在这一集里,赵教授可以说把王安石新法全面“数落”、“鞭挞”了一番。据赵教授讲,她还想给新法留些情面,但出于公正需要、客观需要,不得不给新法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看来,赵教授于公于私,都是凛然持正的。那么我们就领教一下赵教授的所谓公正评价。
                          ●首先说青苗法。青苗法在前几集里,已经受到了赵教授的猛烈“抨击”,在赵教授那里,青苗法已经基本上被判了死刑。而敝人对青苗法的看法是:(一)、一开始毛病颇多,受到了不少人的质疑;(二)逐渐进入较稳定时期,实施效果在全国的情况是:好、中、差各占三分之一;(三)后期,王安石、神宗对新法做了重大调整和完善,就全国而言,正确实施青苗法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大概要占70%左右,实施效果不好的,只占30%左右。而反对派指出的青苗法的毛病基本上是青苗法实施前期和中期的毛病。他们根本不去理会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进步。
                          ●其次是“农田水利法”。赵教授对农田水利法取得的巨大成效而不顾,专门举了一个例子,叫淤泥法,说河里的淤泥冲出来,会淹了老百姓的好田和坟墓。难道老百姓放淤泥时不会想到这一点,不会提前做些预防?专门放淤泥从河里冲出来淹坟墓或良田?即使有这种情况,也是极少数、极个别情况,不能说全国用淤泥造良田都以淹老百姓祖坟、房屋和田宅为代价。
                          为此,赵教授还专门举出程昉在滹沱河搞淤泥法,没和每个老百姓具体商量,并经每个老百姓都同意就开始动手做例子,说明程昉搞淤田是违反民意。请问,现在我们建高铁、建高速公路,其走向如何,是不是都必须征得每家每户的同意?如果要征得每户老百姓的同意,那么有老百姓给1000万一亩的补偿,他也不让你在他责任田里修高铁,你怎么办?程昉搞淤田没经过每家每户同意自然不对,但以此就大加否定淤田法的积极作用,不能使人信服。再一个,全国搞淤田法取得的成效多了,一个程昉出了出题,不能代表所有农田水利法实施效果不好。
                          再说,王安石说推行淤泥法没必要一户一户的征得同意,有当地官员认可就可以了,这是王安石相信地方官员的做法,相信地方官员绝大多数不是那种专搞挖坟绝墓、专害黎民的人,就像现在,市里推行某项政策,市长没必要一户户去征求每个老百姓同意,只要大多数老百姓认可就大致可以了。
                          还有,赵教授还武断地说,程昉在滹沱河搞淤田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不知道赵教授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因为有时一项措施老百姓不同意,并不是因为这项措施对老百姓不好,而是因为老百姓有时目光较短浅,看不到这项措施给他带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同时,赵教授还断言,程昉搞淤田4000亩,肯定淹了老百姓不少坟墓,对此敝人要问:难道官员和老百姓在淤泥放出来之前眼看着不该淹的坟墓被淹、不会搬迁?
                          ●再说募役法(也叫免役法)。尽管苏轼比较认可,但是赵教授对此也是不大满意,理由是免疫法让人掏钱,人家要是没钱呢(对此官府就一根筋,你掏不了免役钱,我就不会让你为国家白干几天活,非让你掏钱吗)?尤其是还让原先一些不该掏钱的人掏了钱,比如有些低保户,就要出助役钱。让低保户出助役钱,可能是出于某种考虑,大概也是有点象征意义吧,譬如两个女人一家子没男人,一年就掏了十贯八贯钱算是助役钱吧。那么没钱怎么办?没钱你可以到官府打扫几天卫生不给工钱就算了。不可能两个瘫子过日子,国家还非要征助役钱,不给钱就把你关监狱。宋朝官员都是进士出身,都是学孔孟之道的,相信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其实,免疫法为反对派所反对的真正理由是国家加大了对豪门大户土地的稽查力度,原来免疫法是按土地多少征收免役钱的,原先豪门大户常常隐瞒土地成百上千亩,服徭役的担子大多落到中等户身上,现在国家加大了对豪门大户土地的稽查力度,查出豪门大户漏登土地多少万亩,使豪门大户所出免役钱大大增加了,所以包括司马光在内的豪门大户才极力反对免役法。
                          关于免役法的优劣,敝人不想再啰嗦,以下是我数年前发在相关贴吧的帖子,请诸位参考:
                          梁启超先生说,数百年来,有些人被反对派和所谓史家对王安石变法的不公评价所误,对王安石变法不加具体分析,形成固定不公的看法,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直到今日还在攻击王安石变法,国人真是糊涂呀!
                          下面,敝人再总结一下王安石实行募役法的好处:
                          一、官府所有勤杂人员大为减少,因为现在用人不能白用了,要付工钱。过去官府抬轿的、做饭的、看门的、守夜的、扫屋子的、乃至洗衣的、喂马的、赶车的,一大群,都是白用,不给工钱,因此官府不用白不用,越多越好。因此老百姓被征用免费给官府干活的人很多,老百姓撂下家里的活,给官府帮工白干活,很苦啊。现在实行募役法,官府用人不能白用了,要给钱,这就增加了官府的经济负担,因此国家就要求官府用人越少越好。官府用人少了,等于是吃财政饭的少了,就像现在机关裁剪人员减少财政负担,这不是利国利民吗?
                          二、老百姓拿点钱,可以免去服劳役,家里地多的,可以在家专心种地了,这对于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产量也是很好的。如果有老百姓就是拿不出钱,官府可能还派他服徭役,但不给工钱,以抵消他应负的免疫钱。
                          三、家里穷、地少的,出去给国家服役时间较长的,能挣一些钱回来,这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他们为国家服役的积极性。
                          四、实行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谁富谁多掏钱,也符合公平原则。
                          ——苏东坡一开始反对免役法,后来看到免役法好处多,就改变了主意,要求司马光不要废除免役法。但是司马光是铁了心要跟变法派作对的,坚决要废除免役法。结果苏东坡大骂司马光是“司马牛”。牛是什么意思,犟种一个呀!为此苏东坡还受到了守旧派的排挤。苏轼十个政治矮子,看问题只看便面,不看内里,只看当前,不看长远,比较向着官僚富人。但是这个人有个优点,大概看透了的好事他会赞成。而司马光不是,他看问题不是实事求是,反对变法是一竿子插到底,到死不承认变法有好的地方,这个人好意气用事。
                          ●关于市易法,赵教授只说它扰乱了市场,也没有具体讲在哪些方面扰乱了市场,我们就不知道了。故此暂略
                          此节总结
                          任何一项比较好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棚户区改造应该算是一项好政策,但是如果你专去找他的毛病,你说一个月都说不完。几乎每天都有因拆迁而打架的、而毁人的,甚至是死人的(包括气死的、因此而得病病死的),但是他能不能证明棚户区拆迁这个政策从根本不好呢?大概不能。
                          另外,赵教授还说神宗有野心、不安分,好捣鼓事。请问,宋神宗所在的宋朝是汉武帝的大汉朝吗?是唐太宗的大唐朝吗?如果是汉武帝时代,是唐太宗时代,宋神宗要是还这样做,那就算宋神宗是瞎鼓捣,是不安分了。问题是宋神宗时代不是汉武帝时代,不是唐太宗时代,国家不但较小,而且内忧外患严重、国家财政吃紧,在这个时候怎么办?反对派只会嚼舌头,嚼了几十年舌头,也想不出个办法来,只会说这不行那不行。那么你让宋神宗怎么办?赵教授想些比王安石水平高,又不是反对派这不行那不行的办法。
                          有些所谓的教授,只会读史,不去读经,譬如十三经、诸子百家等。不去读经他们就不会用辩证的方法看问题,就不会用高屋建瓴地、因地因时制宜地、从长远根本上看问题,只会看眼前,就事论事,这样就会被一些史家的记述牵着鼻子走。譬如单纯论述让人吃屎这件事,那绝对是缺德事,但是当一个人喝了毒药,让他吃屎就是仁德之事,因为这样或可能让他把胃里的毒药吐出来。
                          赵教授说王安石要求完善新法,跟反对派要求完善旧的法律,是一回事。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王安石的新法之完善,是人走着路在完善自己,保守派说完善自己是停在那里不动光口头说完善自己,相比之下王安石的完善是更高一级的完善。


                          23楼2018-01-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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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看待历史事件,应该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去看。对于某一事件,不能孤立的去看待,应该放在当时的大环境中去看,应该放在它所处的特殊环境去看。譬如,给人灌屎尿汤,孤立的看,肯定是缺德事,但是我小时候,农村有人喝了毒药,就灌屎尿汤,目的是让他把肚子里的毒药吐出来,不管最后吐没吐出来,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还有,佛家讲究放生,孤立的看,这种做法,无疑是仁德的做法,但是如果你把半口袋眼镜蛇放生离居民区不远的地方,你放生的做法就是缺德(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
                            对于王安石变法,我们也应该把它放到宋朝当时的大环境中去看待、去评判,宋朝当时不管是政治、经济、军事等都出现了危机,不想办法不行,即使王安石变法出了一些差池和毛病,我们也应该用宽宏、包容和厚道的态度去看待,这才是一个现代教授和学者所应持的科学态度,如果跟司马光一样,对新法横挑鼻子竖挑眼,吹毛求疵,那他不配做我们现在的教授。
                            而只配做一千年前的教授。
                            容我举个例子,洪水就要来了,一个村子就要被淹没了,村长想修个堤坝拦截洪水,而村子里的人还在为谁多出一条麻袋,谁少出一块门板而争论,定要争它个你死我活、是非分明。村长要张三多出几条麻袋,被斥为与民争利;村长叫王婆多掏两个窝头,被斥为骇民;村长没跟副村长商量通,就决定修堤坝,被斥为侵官、生事;村长要冲破阻力做出修堤坝的决定被斥为破坏制度。最后,争论来争论去,拦水坝没修成,大水就来了,淹没了村子,村子里的人的所有财物,都被淹了个一干二净,我们现在还在斥责那个村长是如何的侵官、生事、争利、害民,有意思吗?


                            24楼2018-01-3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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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这一集,据赵教授讲的太可笑了,漏洞大了,她说司马光反对新法,反对来反对去,司马光自称连新法在实具体施过程中具体是什么样子、有哪些效果都不知道,可见司马光反对新法就是就是彻底的立场问题,并不是新法完全不好。


                              32楼2018-02-0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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