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婴儿面前用手遮住脸,再打开,婴儿会很惊奇,因为缺少对于直观事物的整体认识和整合的形象、且缺少思维的连贯性,或者说缺少直观上的时空形式,小宝宝真的以为用手遮住后人脸就消失了。
能视物后,婴儿对视觉上给予更大刺激的东西感兴趣。通过经历事物的变化,感觉到饥饱变化、亮暗变化、同一环境前一、后一的感官认识,逐渐形成线性思维,所以我们可以说:时间是感性直观的纯形式。这是人类心智自发的功用,基于肉身,天性如此。
这一思维模式奠定了对比心的基础,当感官中的物被概念化后,如红色这一范畴性概念出现后,看到不同纯度的红色时,我们有了它比它更红一些的概念。
诸如美丑、善恶、大小、快慢等概念,这是人强加于物甚至强加于自身的观念。基于个体的感性经历,人有了向好之心,嫌贫爱富、扬善避恶、趋吉避凶成为了个体的自我规定(麻烦的是当规定套在他人身上时)。一旦个体行为和自我规定相违背,并被自我认识到,名为内疚、痛苦、气愤等情绪就会升起。(而套用他人身上加以规定时则更显理性的狂乱)
既人自我规定了概念中人的存在的假象,当感官对象与自我规定的假象有别时,自我意识于此给予对象规定错、恶、丑、傻等概念,或者说是判断。
于道观之,物无对错、美丑、善恶之分。皆因假我做戏。
能视物后,婴儿对视觉上给予更大刺激的东西感兴趣。通过经历事物的变化,感觉到饥饱变化、亮暗变化、同一环境前一、后一的感官认识,逐渐形成线性思维,所以我们可以说:时间是感性直观的纯形式。这是人类心智自发的功用,基于肉身,天性如此。
这一思维模式奠定了对比心的基础,当感官中的物被概念化后,如红色这一范畴性概念出现后,看到不同纯度的红色时,我们有了它比它更红一些的概念。
诸如美丑、善恶、大小、快慢等概念,这是人强加于物甚至强加于自身的观念。基于个体的感性经历,人有了向好之心,嫌贫爱富、扬善避恶、趋吉避凶成为了个体的自我规定(麻烦的是当规定套在他人身上时)。一旦个体行为和自我规定相违背,并被自我认识到,名为内疚、痛苦、气愤等情绪就会升起。(而套用他人身上加以规定时则更显理性的狂乱)
既人自我规定了概念中人的存在的假象,当感官对象与自我规定的假象有别时,自我意识于此给予对象规定错、恶、丑、傻等概念,或者说是判断。
于道观之,物无对错、美丑、善恶之分。皆因假我做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