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169楼所言的“因果法”,因果法简称因果,也可称为缘起法。
许多人以为因果法是二个法,即因和果二个法,这是完全错误的。因果法讲的是两个法之间的一种必然的主从关系(此有彼有,此无彼无,此生彼生,此灭彼灭),它表达的是两个法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两个存在的法。这是许多人的思维误区。一句话,因果法表达的不是两个法,而是两个法之间的关系。
许多人以为因果法是二个法,即因和果二个法,这是完全错误的。因果法讲的是两个法之间的一种必然的主从关系(此有彼有,此无彼无,此生彼生,此灭彼灭),它表达的是两个法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两个存在的法。这是许多人的思维误区。一句话,因果法表达的不是两个法,而是两个法之间的关系。